这次全省交通系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是在全国统一行动,集中开展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新形势下召开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全国交通系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形势,研究部署今后的工作任务,动员全省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握机遇,坚定信心,坚决打好我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攻坚战,夺取治超工作的全面胜利。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进一步提高对治超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去年省政府第164号令颁布实施以来,全省交通系统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与公安部门一道,认真开展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采取宣传先行、舆论引导的方式,利用11月份一个月的时间,集中进行了宣传工作。利用电视、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发布宣传稿件950多条,在山东卫视连续播放治超公益广告5个多月,发放宣传材料25000多份,利用交通各场站处所等设施悬挂标语口号、设立电子宣传标牌6200多个(条),为集中整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去年12月1日以后,先后采取24小时不间断全封闭检查与间歇不规律集中封闭检查方式,扼守高速公路和其他干线公路路口,全力查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截至目前,全省日均设置210多个检查点,累计出动检查人员47.6万人次,查处超限货车54.9万辆,卸载货物91.3万吨,有效遏制了严重超限超载现象,呈现出超限超载比例、交通安全事故发生率、路面破损率降低和车辆通行速度提高的“三降低一提高”局面,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今年4月以来,针对大货车超限超载、闯岗逃费、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济南、泰安、德州、临沂、聊城、滨州、枣庄、菏泽等市交通部门,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与公安、民族宗教等有关部门紧密配合,积极开展了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活动,闯岗逃费的违法车辆由活动之初的日均4000多辆次减少到目前的600辆次左右,取得了显著效果,深化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济南、泰安、德州等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姜大明书记、耿文清书记、黄胜书记分别做出重要批示和到一线督查指导,分管副书记、副市长靠上抓,有力保证了专项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为保证超限超载运输和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确保紧急情况下煤炭、粮食等重点物资和蔬菜等人民生活必需品的运输,省厅制发了《山东省道路粮食运输应急预案》和《山东省道路电煤运输应急预案》,分级落实了运力,配合有关部门建立了电煤快速通道。为了从根本上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着手开展了计重累进加价收费准备,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发了加价收费标准,基本完成了试点工作。治理超限超载活动以来,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不辞辛苦、不怕困难、忘我工作,一线执法工作人员,顶风雪、冒严寒、昼夜坚守工作岗位,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此我代表省交通厅向大家表示亲切慰问和衷心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治超工作的成效还是初步的,不能估计过高,离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国家七部委《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超限超载运输还没有得到全面遏制,超限超载车辆仍有较大的规模,占较大的比例,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集结、夜间行驶的现象比较突出,集结堵塞交通、抗拒执法检查的现象时有发生,仍然是影响我省公路安全畅通的严重问题;“大吨小标”车辆的复吨工作、汽车改装厂的治理整顿等治本措施刚刚开始,治理的难度很大;治理超限超载涉及汽车生产厂家、改装厂和运输业户的切身利益,反弹的压力很大;少数地区和单位没能把治超工作摆上应有的高度,当作一般性工作对待,路检路查存有漏洞,源头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执法力量投入不足,协同作战能力不强,执法人员存在畏难厌战情绪。这些问题如不能及时解决,有效消除,有可能断送治超工作来之不易的良好开局。交通各级各单位必须进一步提高对治超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是提高交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迫切要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事关道路安全畅通,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温家宝总理去年12月4日批示:“要治理就要坚决治好,不能半途而废。”黄菊副总理、周永康和华建敏两位国务委员也先后做出重要批示。经国务院同意,交通、公安等七部委联合制定下发了全国治超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一年治标、三年治本的总体目标和一系列工作制度。省委、省政府在治理超限超载问题上认识早,行动快。去年以来,张高丽书记、韩寓群省长多次就开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做出重要指示,省政府紧急制定《山东省超员和超限运输管理办法》,以第164号省政府令发布后立即实施。省委副书记王修智、高新亭同志多次召集会议,研究部署打击大货车超限超载、闯岗逃费、暴力抗法问题,赵克志副省长亲自动员,亲自部署,亲自督导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交通部把治理超限超载列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张春贤部长亲自抓,部有关司局密切配合,主动协调,有力推动了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各级领导的关心、重视充分说明,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是党和政府下决心抓好的一件大事。交通是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主战场,这次治超工作是对交通各级各单位执政能力的严峻考验,是对交通行业执法管理水平的严峻考验。治理工作搞得好,交通各级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会在实践中不断提高。治理工作搞得不好,甚至半途而废,党和政府不满意,人民群众不满意,社会就会说我们无能。交通各级各单位必须站在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履行《公路法》和省政府令赋予的法定职责的高度,务求治超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是落实“以人为本”、推进平安山东建设的迫切要求。当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据最新统计,全国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10多万人,受伤50多万人,高居世界第一,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巨大的损失。我省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8900多人,受伤41000多人,居全国第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不仅对道路基础设施造成了极大破坏,而且诱发大量交通安全事故,约70%的安全事故由车辆超限超载引起,超限超载运输已经成为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杀手”。
去年省委、省政府做出了建设“平安山东”的决策,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 减少人员伤亡作为主要社会发展目标,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是防治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措施。各级交通部门的领导同志对此都要有充分的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从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推进“平安山东”、“平安交通”建设,保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政治高度,把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坚决抓好,切实抓出实效。
(三)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是保障交通事业健康发展的迫切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发展迅速,对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是。日益严重的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极大地加剧了公路早期损坏,公路使用年限大大缩短,交通安全畅通得不到保障,影响了我省交通的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据有关科研部门的实验数据:车辆超载100%,水泥路面承受的压力为65500倍,沥青路面承受的压力为295倍。高速公路的路面设计使用寿命一般为15年左右,由于严重超限超载车辆的碾压,2至3年就需要大中修,全国超限超载对公路的破坏,每年损失300多亿元,令人心痛心碎!超限超载运输已成为破坏交通设施的“祸首”。未来几年内全省高速公路要达到5000公里,这么大一个路网,这样破坏下去,我们有限的资金别说是新建,光大修都维持不下来。而且到处搞维修,不能保持完好畅通的通行环境,会引起社会各界的不满。不彻底根治超限超载运输,再好的设计,再高的质量,也无法做到经久耐用;不彻底根治超限超载运输,我们多年来在公路建设上所取得的巨大成绩,就会毁于一旦;不彻底根治超限超载运输,就无法建立起一个良好的公路运输市场秩序,交通发展也就难以达到良性循环。
(四)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是维护我省交通行业形象的迫切要求。交通部门的职责和义务,就是要努力为社会提供安全、畅通、便捷、舒适的交通设施和通行环境,建立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如果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得不到根治,不但交通基础设施和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受到破坏,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交通的执政水平和履行行业管理的能力就会产生怀疑。尤其需要高度关注的是,社会各界对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的复杂性和危害性了解不深,存在一些片面认识。个别别有用心的人将车辆严重超限超载运输造成的路面早期破损问题,与当前交通行业出现的一些腐败现象联系起来,认为这是一个工程质量问题,把被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破坏的公路看作“豆腐渣”工程,看作是腐败造成的。存有这种认识的人虽然是极少数,但其影响却很大,使交通行业上下承受了很大的舆论压力,产生了极坏的负面影响。山东交通有这个志气和决心,腐败要坚决惩处,质量要切实保证,治理超限超载要坚定不移,以实际行动保护好多年来交通广大干部职工辛苦创造的建设成果,维护我省交通行业良好的行业形象。
二、迎接挑战,把握机遇,坚定治超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当前出现的严重超限超载问题,涉及到车辆生产、车辆改装、运输市场、管理体制等多个部门和领域,情况错综复杂,治超客观上是对现有利益格局的调整,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面临多重压力,对此,我们必须要有充分的估计,清醒的认识,做好迎接困难和挑战的准备。同时,也要乐观地看到存在的诸多有利条件,抓住这次历史机遇,坚定必胜的信心和决心。
对治理超限超载运输中可能遇到的严峻挑战,交通各级必须做到心中有数。首先,治超工作面对着为数众多的运输从业人员和汽车生产及改装厂家,如果处理不好,可能引发对立情绪,甚至社会矛盾。据统计,我省道路货物运输业户24万户,营运载货汽车39万辆,从业人员94万人,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高达902万人。这些人员自身数量就大,加上与他们关联的其他社会人群,是一个庞大的特殊社会利益群体。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在“大吨小标”吨位核定、车辆改装、规费缴纳、处罚卸载等诸多方面,不可避免地触及他们原来的非法利益。如果治超相应工作不到位,或者治治停停,出现反弹,治理工作就不会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随着治超工作的开展,运价出现一定幅度的合理回升,少数运输业户赚取暴力的超限超载违法动机更强,总会千方百计地钻管理和执法的空子,甚至不惜铤而走险,暴力抗法。目前,汽车生产厂家“大吨小标”现象严重,汽车改装厂家非法改装汽车的问题比较突出。开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也不可避免地涉及他们的利益。我省现有汽车整车生产厂11家,改装厂53家。一旦处理不好,也会给治超工作带来一定压力。其次,当前生产资料和粮油价格上涨幅度较大,铁路、公路、水路运力普遍比较紧张。我省是经济大省,煤炭、建材、粮食等大宗物资供求量大,青岛、烟台、日照、龙口等港口货物吞吐量大,向内陆辐射范围广;我省地处华东,扼东控西,襟南带北,省际和过境交通量大,如果不能很好地处理治超与运力保障、治超与交通畅通的关系,不能保障人民生活日常用品和国家重要物资的正常运输,我们的工作将会非常被动。确保治超期间的正常物资运输,直接关系到治理工作的成败,是对各级交通部门的严峻考验。第三,治超工作面临着复杂舆论和社会环境。现在社会上还普遍存在着“不超不赚钱”、“治超就是罚款”的片面认识,车主业户也普遍存在着“法不责众”的心理和“治超就是一阵风”的等待观望心理,对超限超载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对治超的政策措施了解不透。有的甚至认为开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实施计重收费目的是为了增加收入。现在,治超已成为社会的一大热点问题,既有正面报道,也有负面消息。所以,各级交通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和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各有关方面参与。第四,广大交通干部和执法队伍素质面临着严峻考验。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涉及部门多,实施难度大,工作责任重,对各级交通部门领导干部的决策能力、领导能力、协调能力都是一个大的考验。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任务重,持续时间长,几条战线同时开战,需要动员大批执法人员参加,对交通执法队伍的纪律、作风和执法水平是一个大的考验。我省路政、运政、稽查三支队伍共有执法队员1.6万人,近年来,通过开展“四项教育”、学历教育和文明行业创建等活动,整体素质较好。但是不可否认,也存在执法素质、执法水平、执法能力和纪律作风参差不齐的问题。如果在治超工作中引发公路“三乱”,就会极大地干扰和影响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能否带好执法队伍,能否严格规范执法,直接关系到这次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成败。
在看到挑战的同时,更要看到开展治理超限超载运输的有利条件。一是有党中央、国务院“要治理就要坚决治好,不能半途而废”的坚强决心,有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这是我们做好治超工作的根本保证。二是有《公路法》、第164号省政府令、经国务院同意的《实施方案》,有国家刚刚颁布并即将实施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超限超载国家强制性标准,这是我们做好治超工作的法律保证。三是自6月20日起,全国统一行动,治理超限超载,国家七部门联动,标本兼治,从“大吨小标”车辆的复吨、汽车改装厂的整顿、路面检查等多个方面明确分工,各负其责,治超工作形成了地区联动、部门联动、上下联动的有利格局,我省治超作为全国各省治理工作的一部分,作为省政府10部门治超工作的一方面,加上全省交通系统上下同心,共同努力,为治超工作提供了良好的体制和机制环境。四是我省治超工作有先行一步的有利条件,克服了治理初期的“阵痛期”,社会承受能力较强,舆论环境较好,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为下一步的治理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总体上看,我省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全省交通广大干部职工一定要振奋精神,坚定信心,发扬不怕困难,敢打硬仗的顽强作风,紧紧把握全国联动、部门联合的有利时机,全力打好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攻坚战。
三、把握大局,突出重点,全力做好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
根据国务院七部委《实施方案》要求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省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一年治住、三年根治”。即通过一年的集中治理,实现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的阶段性目标,通过三年左右的治理,达到“三个明显、一个充分”: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率明显下降,通过根治超限超载运输,杜绝 “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确保车辆的经济性和安全性,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公路桥梁安全状况明显好转,通过严格治理,把超限超载运输对公路、桥梁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延长公路、桥梁的寿命和服务年限;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明显规范有序,通过治理超限超载运输,恢复正常合理的运价,遏制恶性竞争,尽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各地治超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协调各方力量,因地制宜,形成强大的治超合力,既有统一意志,又有地区灵活性,既治理超限超载,又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做好超限超载运输治理,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六项原则:
一是舆论先行、教育引导的原则。要把握好舆论的主动权,造成广泛强大的舆论声势,让包括运输业户和驾乘人员在内的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深入了解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和治超工作的重大意义,取得人民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保持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保持宣传工作的先导性、系统性和深入性,有效发挥宣传工作的教育和引导作用。
二是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路面检查等超限超载治标措施见效快,但反复性强,社会成本高。治本措施周期长,行业关联度高,但效果持久。当前情况下,要继续加大治标力度,扩大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成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治本工作,积极促进清理整顿“大吨小标”车辆、非法改装企业等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快计重累进加价收费制度实施步伐,巩固超限超载运输治标成果。
三是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省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分别由有关部门牵头,全面开展“大吨小标”车辆复吨、汽车改装企业整顿、超限超载路面检查、计重累进加价收费和道路运输市场整顿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交通各级各单位既要积极牵头,又要主动配合。对由交通牵头的路面治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整顿、计重加价收费等项工作,要义不容辞,积极主动承担起责任;对由其他部门牵头的“大吨小标”车辆复吨、汽车改装企业整顿,要主动配合经贸、公安、工商做好工作,按照全省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总体方案和当地政府治超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准确掌握各项工作的节奏,整体推进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是过程跟踪、系统治理的原则。超限超载运输包括配货、运输、送达几个环节。除了抓住路面检查这一关键外,还要加强运前监督管理,尤其是对于建材、煤炭、矿石等大宗货源,把住把好料场、煤矿和港口等关键点的配货关,加强源头治理。对于运输途中不便卸货处理的超限超载车辆,要在收集证据的基础上,把处罚处理链条延伸到运后,依法追究运输业户和驾驶员的责任,也能起到应有的警戒作用。要通过全面加强运前、运中和运后的监督管理,过程跟踪,系统治理,打消运输业户的侥幸心理,提高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是保障畅通、维护稳定的原则。保持道路安全畅通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的目的,维护治理过程中的社会秩序和市场稳定是治超工作的前提。开展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要提高预见性,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详细预案,一旦发生堵塞交通、群体性事件和运输市场大的波动,做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保证不出现大的问题,保持良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秩序。避免因措施不当或调度不力造成群体性事件或关系国计民生的物资运输供应问题。
六是依法行政、文明服务的原则。依法行政是交通行业管理的基本原则,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涉及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措施,量大、面广、矛盾集中,更要严格、认真坚持。只有坚持依法行政,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才能经得起各方面的检验;只有公开、公平、公正执法,才能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包括违法业户在内的广大运输业户都是交通行业管理的主体,同时是我们的服务对象。要坚持快检查、快处理、快放行的原则,尽可能地为他们提供方便与服务。对于超限超载运输业户,要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他们认识和改正错误,帮助他们从大局着眼,从交通行业的总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着眼,从自身安全着眼,自觉遵纪守法,共同营造健康有序、公平竞争的道路运输环境。
根据以上工作目标和原则,要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宣传工作对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具有重要的促进和保障作用。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铺天盖地的气势,持之以恒的韧劲,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治超的重大意义及有关法规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领导亲自参与、组织机构健全、人员经费落实。要将治超宣传列入各单位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的考核内容,一并考核。要把握好、引导好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充分宣传我们所采取的积极措施,充分宣传社会各界的正面反应,充分宣传治理工作发展的良性态势,多做统一思想、凝聚力量的工作,多做解疑释惑、理顺情绪的工作,多做坚定信心、鼓舞士气的工作。各级交通宣传部门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治超业务部门以及横向管理部门宣传机构沟通,保持密切联系。分管宣传的领导要亲自上门,主动拜访,争取各方面对宣传工作的支持。要组织好全方位宣传活动。通过在报纸上开辟专栏、举办专刊、在电视上举办领导专家访谈,组织专题报道和系列报道等方式,扩大媒体宣传效果,广泛宣传国家关于治超的法律法规和开展治理的情况;通过在交通场、站、处、所等设施,张贴、悬挂横幅标语、设置永久性标语口号、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高速公路电子情报板宣传等方式,营造良好的治超工作环境。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运输企业要对车辆驾驶员普遍开展宣传教育,对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要开展必要的走访宣传,重点走访一些大的厂矿和运输企业,召开座谈会宣讲政策,争取支持。通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地宣传,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形成强大舆论氛围。进入集中治理阶段后,宣传工作仍然不能放松,要采取更加丰富、灵活的形式,跟踪报道治理工作中的新情况和新经验,促进超限超载运输治理活动的深入开展。6月18日,国家有关部委召开新闻发布会,6月20日开始全国统一行动。6月19日和20日,中央电视台将对七省市的治理情况进行专题报道,其中北京市重点报道路面检查,山西省重点报道源头治理,山东省重点报道绿色通道超限超载运输治理。请厅政工处、驻厅纪检组、潍坊市交通局、寿光市委、市政府及绿色通道沿线各市县密切配合,既要严格治理超限超载, 又要认真执行政策,确保绿色通道畅通。6月20日起,中央各大媒体将随交通部若干治超督察小组分赴各地进行督促指导、明察暗访。各有关单位要做好配合和迎接检查工作。
(二)加强路面执法检查,搞好集中综合治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阶段,各级交通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全面开展路面执法检查工作。一是积极建立交通、公安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要认真贯彻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学习借鉴济南、泰安、德州等市公安、交通同点联合治理的经验,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建由交通、公安执法人员组成的成建制联合执法队伍,发挥双方联合优势,共同做好治超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固定与流动相结合的执法检查网络。要本着扼守主要检查站点,覆盖绕行路线的原则,根据当地货车流向、流量、流时情况,以市为单位合理设置固定站点及关联临时站点,并报省政府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治理领导小组备案。要保证固定站点24小时轮班检查值勤,交通稽查、路政、运证人员混合排班,并且每个班都要有公安人员参加。要加强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落实责任,严格检查,坚决治理超限超载车辆“昼伏夜出”现象。三是坚持以卸载为主,不消除超限超载行为不放行。要完善检查站点的配套卸货场地,对超限超载车辆依照治理标准坚决进行卸载。同时,对蔬菜等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油汽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以及其他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物资运输车辆,要加强源头管理,不准在运输途中卸载。电煤运输车辆按照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实施检查。对超限超载车辆卸下的货物,要根据货物种类分别为其提供不超过3天的免费保管时间;对逾期经通知不能运走的,按规定变卖,扣除相关费用后,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不领取的,按照规定上缴财政。四是严格执行政策。在集中治理期间,要严格执行国家七部委《实施方案》确定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和处罚标准。我省现在执行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是省政府第164号令规定的轴载与总重相结合的复合标准,这一标准的来源是交通部2号令。今年4月1日,国家出台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国家强制性标准,自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国家强制标准较交通部2号令略有放宽,七部委《实施方案》规定的集中治理期间掌握的标准又比国家强制标准有所放宽。为了与全国其他省份保持统一,避免引发矛盾,省政府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今年10月1日前执行《实施方案》规定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即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虽未超过上述五种标准,但车辆装载质量超过行驶证核定载质量的。各级交通部门,在10月1日之前,要严格按照上述标准认定和纠正超限超载车辆。考虑到称重设备误差,在认定超限超载时,对超出《实施方案》规定标准10%以内的,给予教育警告,不实行卸货和罚款处理,以利于减少矛盾。10月1日后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我省交通部门现在执行的超限超载车辆处罚标准,是《公路法》和交通部2号令规定的3万元以下罚款,考虑到社会承受能力,实际执行中掌握在3000元以下,但比七部委《实施方案》规定的1000元的标准高出许多。如果继续执行原处罚标准,虽然能够起到应有的警戒作用,但由于与其他省掌握标准不一致,会引发运输业户不满导致大量投诉。因此,省政府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集中治理期间执行《实施方案》规定的罚款标准。五是搞好运输保障。确保人民生活日常用品和国家重要物资的正常运输,是治超工作能否持续开展的重要前提。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采取措施,加强对道路运输市场的动态监测和跟踪,制订完备的运输保障应急预案,做好运力储备。同时,要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紧急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工作。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三)加快计重收费制度实施步伐,以经济手段遏制超限超载运输。实行计重收费,是有效制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对公路破坏性使用的根本措施,也是有利于引导市场走出低运价、高超限超载恶性循环的重要手段。各高速公路管理和运营单位要按照全省计重收费实施方案的总体要求和进度安排,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快计重设备的安装施工与调试工作进度,做好计重收费系统与原计算机收费系统的接口对接,加快工程施工调度,确保6月15日以前,首先在京福、京沪、济聊馆高速公路的省际收费站投入使用。投入使用后,先进行空运转。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系统运营,加快系统设施安装施工,成熟一个,开通一个,确保10月1日前,全省京福、京沪、济青、济聊馆、潍莱、日东、济南绕城等七条高速公路全线实施计重累进加价收费;明年5月1日前,全省所有联网收费高速公路全部实施计重收费。要充分考虑到计重收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交通不畅、收费纠纷等问题,提前做好宣传工作,组织有关部门维护秩序,确保及时解决问题。
(四)积极配合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车辆改装企业,在治本上下功夫。清理整顿车辆“大吨小标”和车辆非法改装企业是治理超限超载的关键所在。要主动积极配合经贸、工商、公安、质监等部门做好工作,切实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情况,主动配合整顿,主动沟通督促。要按照省政府有关部门即将制发的工作方案,做好 “大吨小标”车辆恢复标准吨位后的规费征收工作,对其以前应缴纳交通规费的差额部分,免予追缴。对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大吨小标”车辆,要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督促其恢复标准吨位。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企业非法改装问题,要及时向工商、质监部门通报,配合做好整顿工作。要在交通源泉管理环节配合做好相应工作,对于不符合国家标准吨位和非法改装的车辆,附加税征收机构不予办理缴费手续,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不予进行年审签章。要加强维修企业的管理,对于为超限超载车辆提供动力性、加固性、承载性等改装业务的维修企业,一律不得通过审验,并视情给予降级处理,直至取消其经营资格。
(五)加强源头管理,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要加强货物装载环节的执法监督,抓好货源管理。从我省情况看,超限超载现象主要发生在钢铁、沙石料等建筑材料运输、煤炭等能源物资运输和矿石类材料运输方面。泰安市加强沙源管理的办法很好,值得各地推广。各有关市交通部门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执法检查监督,深入到钢铁、煤炭、沙石、矿石等厂矿生产企业及大型配货企业,宣传国家治超政策,强化行业管理手段,确保超限超载货车不出矿、不出厂。要加强对货运场站的管理,强化驻站管理人员的职责,监督货运场站按车辆额定载货吨位装载。各级港口管理机构要加强船载车辆的管理,按照七部委《实施方案》规定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严禁超限超载车辆上船。在集中治理期间,青岛、烟台、日照、龙口等港口要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标准为运输车辆配货装载,10月1日以后,按照国际强制标准配货装载,确保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不出港。
要进一步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深化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开展。要规范货运代理行为,发展第三方物流,通过政策引导,促进道路货运融入现代物流业。要提高货运经营网络化水平,实现供需信息在货主与车主之间的直接、快速交流,减少运输中间环节,提高运输业主的效益。要结合超限超载路面检查,联合公安和军事机关,组织开展集中打击货运“黑车”、“假军车”活动,规范运输行为,促进公平竞争,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平竞争的道路运输市场新秩序。要优化运输结构,鼓励厢式货车、专用罐体货车的更新发展,通过市场机制提高营运性运输车辆的市场准入条件,促进运输企业规模化发展,调整运力和车型结构。要强化运输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信誉管理,建立货运经营企业和营业性货运驾驶员信誉档案,实行违章行为的登记、抄告和公告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运输企业给予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取消车辆驾驶员营业性运输从业资格等方面的处罚。对于不能实施卸载措施的超限超载车辆,要实行现场告诫、登记,并将违章情况通报车籍所在地有关部门处理。
四、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把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交通是超限超载运输的直接受害者,也是最大的受害者。全省交通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所担负的重大责任,立即行动起来,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知难而进,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职责,在治超工作中敢于打头阵,善于打硬仗,勇于承担更多、更苦以及别人不愿意承担的工作,切实把治超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一,依靠党委政府加强组织领导。超限超载运输治理能否得以深入有效开展,能否取得实质性效果,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是治超工作取得全面胜利的根本保证。省政府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电视会议以后,多数市交通局迅速行动,认真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汇报,市里成立了由市委或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着手开展工作。这次会议以后,各市交通局要进一步向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同志汇报国务院有关领导的批示和省治超领导小组的指示精神,积极争取领导支持。市政府没成立领导小组的,要抓紧成立。已经成立的,要尽快开展工作。要在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主动地与有关部门搞好协调、配合,避免单打独斗、孤军奋战。各级交通部门的一把手要主动承担起系统外的协调工作,及时向政府领导请示汇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主动与其他部门进行沟通,积极争取支持,共同研究商讨治理工作,为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在具体工作中,要义不容辞地承担起这次治超工作的重大责任,在各部门的协同作战中做好表率,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在系统内部,要整合执法力量和资源,凝聚共识,加强配合,做到行动统一、政令畅通。省厅已经成立了由我任组长、各位副厅长和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综合协调组)、宣传组、计重收费组、运力保障组和督导组,分别挂靠在厅体改法规处、政工处、财审处、道路运输局和驻厅监察室,有关分管厅长和纪检组长兼组长。各市交通局也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班子,配备得力的工作人员,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把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第二,实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责任制。各级各单位要建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治超工作责任制,一把手要亲自挂帅,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临一线。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制,把治理任务分解到每一个实施单位,每一个班组,每一个责任人,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的治超工作负总责。集中治理期间,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督查组深入一线,不打招呼,开展暗访活动,对各地治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治理效果不佳的机构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各级交通部门落实治超措施的情况和治理工作的成效要作为交通建设资金安排的依据之一。对措施落实,治理效果好的予以重点倾斜;效果不好的,适度扣减有关建设资金。集中治理活动结束后,省厅将开会总结,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三,做好治超信息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治超信息工作,建立超限超载车辆数据库和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指定专人及时登记汇总信息,全面准确及时统计情况,按时上报。要加强地区及部门间的信息交流与沟通,建立信息抄报和转报制度,及时交换车辆复吨、非法改装、超限超载、市场价格、运输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对于治超期间出现的干线公路严重交通中断、国家重要物资运输紧张、生活必需品价格异常等突发情况,要在第一时间向当地政府和省厅治超领导小组报告,及时妥善解决,避免事态扩大。要密切关注新闻媒体导向,对媒体反映的问题,要及时作出处理,尽快核实并反馈,切实做好舆论宣传和引导工作。
第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要重新开展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教育大家增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熟练掌握新的政策标准,重申有关仪容风纪要求,特别是严格遵守交通部规定的“十不准”纪律,使“十不准”规定入脑入心。各级交通主管部门都要重新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问题,必须及时给予负责任的处理和答复,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接受监督。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一经发现,要给予严厉处分。情况严重的,清除出执法队伍。
治超工作是全省交通系统当前的头等大事,更是厅机关的头等大事。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各单位都要积极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和配合搞好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凡是和治超有关的工作要优先办理,凡是和治超相关的事项要给予大力支持。
同志们,彻底根治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这一“顽症”,是关系到全省交通实现持续协调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广大交通干部职工一定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有关部门支持配合下,统一思想,把握机遇,迎难而上,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勇气,举全行业之力,努力夺取治超战役的最后胜利!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