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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迎接建团九十周年、靓青年文明号品牌”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31 00:00 浏览次数: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团委、厅直各单位、省属交通运输企业:

为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充分展示基层一线青年文明号高度的职业文明,展现当代青年的职业风采,进一步扩大青年文明号的社会影响,以良好的社会形象迎接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根据省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的部署要求,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迎接建团九十周年、靓青年文明号品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

二、活动时间

2012年5月-12月。

三、实施步骤

迎接建团九十周年,靓青年文明号品牌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动员阶段(5月10日至5月20日)

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团组织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特点,研究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创建集体积极参与活动。

(二)形象展示阶段(5月20日至12月31日)

各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要在醒目位置悬挂青年文明号活动横幅和标识;有LED显示屏的,要经常性地滚动播出创建活动有关内容;已被认定的各级创建集体,要在工作现场醒目位置悬挂所获青年文明号牌匾。各创建集体要上墙公布青年文明号信用公约、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在显著地方摆放服务手册和服务联系卡等资料。创建集体成员要佩戴青年文明号徽章,团员要佩戴团徽,有条件的要制作佩戴青年文明号绥带。

(三)服务展示阶段(5月20日至12月31日)

各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争创集体要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改进服务手段,提升服务质量和职业文明水平。要通过举办青年职业技能大赛、服务技术比赛、“五小”比赛、服务明星评选等方式,提高青年服务水平。要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现场征询意见等形式,发现工作中的问题,并积极加以改进。要利用多种方式,选树和宣传创建过程中涌现出来的青年典型,引导青年更加主动地投身于创建活动。

(四)才艺集中展示阶段(5月20日至12月31日)

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团组织要积极组织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的青年员工开展才艺展示和文艺汇演等显示青年特点的文化活动,创作具有行业特点、展示创建水平的优秀节目,以文艺形式展现交通运输行业青年的职业风采。

四、活动要求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团组织要把迎接建团九十周年、靓青年文明号品牌活动作为今年青年文明号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认真贯彻落实。活动期间,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市交通运输系统、厅直各单位、省属交通运输企业要在省级媒体对本市、本企业、本单位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报道,新闻报道要体现共青团、青年文明号、职业文明等元素。申报省级以上青年文明号的创建集体,要报送形象展示和服务展示的实景照片(胶片数码不限)。以上要求,作为2012年申报和认定省级青年文明号以及报送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的前提条件。

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各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要认真总结这次活动中形象展示、服务展示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制度加以推广。各创建集体要把这次活动的形象展示作为创建的基本要求,长期坚持;要保持和不断提升工作质量和职业文明程度,巩固服务展示成果。今后推荐申报或认定各级青年文明号,均须提供创建的实景照片和原始文件(或复印件)。

附件:迎接建团九十周年、靓青年文明号品牌活动宣传口号

                                                                                                                   2012年5月7日

 

附件

迎接建团九十周年、靓青年文明号品牌活动

宣 传 口 号

迎接建团九十周年  靓青年文明号风采

**级青年文明号为您服务(国家级、省级、市级请分别标明)

让青年文明号走进千家万户

发扬五四精神  创造一流业绩  庆祝共青团成立90周年

创建青年文明号  争当精神文明建设排头兵

敬业、协作、创优、奉献  展示青年文明号青春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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