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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 省监察厅 省财政厅 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发2013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02-04 00:00 浏览次数:

鲁交财〔2013〕18号

各市交通运输局(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纠风办,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高速公路收费结算中心,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

现将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人民银行济南分行《2013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组织实施。

                            

                                    2013年2月1日

2013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2〕37号)要求,确保2013年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平稳有序实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交通运输厅等部门关于2012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2〕61号)和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3〕36号)要求,制订山东省2013年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方案。

一、充分认识做好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的重要意义

春节是中国人民的传统节日。在春节假期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对于适应人民群众出行要求,降低公众春节假期出行成本,发挥公路交通比较优势,促进家庭团圆、社会和谐进步、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春节假期面临探亲访友出行集中、城乡车辆出行交织、小型客车车流量骤增,雨雪、冰冻、雾霾等恶劣天气频繁等不确定性因素,公路尤其是收费站周边、服务区等区域出现交通拥堵的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各级、各部门、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进一步增强以人为本理念,统一思想认识,树立全局观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把这件顺民心、促团圆的好事办好,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二、明确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实施范围及操作模式

(一)免费时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33号)、交通运输部等国家七部委办《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3〕36号)规定,全省所有收费公路(含机场高速、收费桥梁和隧道)自2013年2月9日0 :00时起至2月15日24 :00时止,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

(二)免费范围。根据国家规定,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为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及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以下称小型客车)。禁止行人、非机动车、三轮车、摩托车、拖拉机及设计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各级、各单位不得擅自改变春节假期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避免免费车辆范围不一致引发纠纷和矛盾。

(三)免费操作模式。1.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高速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出口车道的时间为准,普通公路收费站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2.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收费站免费车道对小型客车不发卡抬杆放行(按车队键);为平稳过渡,联网收费高速公路收费站分别于2013年2月8日和2月15日的21至24时向小型客车发放通行纸卡;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时间截止后,按正常程序恢复收费。3.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ETC车道正常使用,对安装ETC车载设备的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车道显示屏显示收费额为零。

三、全面做好春节假期实施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各项工作

(一)合理利用现有收费车道

各级、各部门及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结合春节期间对小型客车免费通行的特殊要求,合理规划和利用现有收费车道,安排专人负责指挥疏导车辆,维护好通行秩序,有效应对收费站周边区域可能出现的交通拥堵,保障过往车辆快速有序通行。

1.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各收费站应安排足够收费人员值班,开足收费车道,保障车辆便捷通行。必要时具备条件的收费站及时调整上、下行方向的收费车道,增加流量较大方向收费道口的数量,最大限度满足车辆通行需求。

2.对于交通流量较大且有条件的收费站,要合理规划现有收费车道,并尽可能统一在收费广场的出站口左侧设置春节期间小型客车免费专用通道,预先用锥形筒等对免费和收费车道进行分隔,设置导流提示标志,安排专人指挥疏导,实现收费车辆与免费车辆分车道通行,避免车辆在站前混行拥堵。对于货车等其他需要交费通行的车辆,要保证有足够的收费道口,保障其快速通过收费站。

3.各收费站要在收费广场前等适当位置,进一步合理设置符合国家统一规定的临时交通标志标线和交通诱导标志牌等设施,指引车辆分车道、分车型进入收费站。设有小型客车免费通行专用通道的收费站,在收费广场前的显著位置要设置相应的预告标志。

4.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应配备足够的便携式收费设备并配发至车流量较大的收费站,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各收费站根据收费广场车辆通行状况,及时启用复式收费,提高通行效率。

5.对于车流量较大、但ETC车道使用率较低的收费站,要在ETC车道增加工作人员,采取技术及管理措施,在保证ETC车辆不停车通行的同时,引导部分免费通行的小型客车快速通过,提高ETC车道的使用效率。

(二)加强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持工作

公安、交通运输、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密切配合,增派公安交警、路政、收费管理等人员,加强公路及收费站的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流疏导,保障过往车辆安全有序通行,全力维护道路交通畅通。

1.对于进入收费广场的车辆,提前进行交通疏导和分道行使,引导小型客车提前靠公路左侧车道行使,引导货车及其他交费车辆提前靠公路右侧车道行使,避免交费车辆和免费车辆在收费广场混行并频繁变更车道,有效化解收费站前的交通拥堵。

2.加强收费站广场交通疏导工作,严禁车辆在排队进入收费站前加塞、随意变更车道,督促车辆通过收费站后快速驶离收费广场,禁止车辆在收费广场附近停车、等靠,保障收费站周边区域畅通有序。

3.针对交通流量大、容易发生拥堵和事故的路段,提前制定分流绕行方案、以及突发情况时的紧急疏导方案;遇有交通事故、交通拥堵等突发情况,迅速通过近端疏导、远端绕行、多点分流等措施,快速疏导滞留车辆。

4.根据春节期间道路交通通行情况,在收费站入口严格控制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强化路面巡逻管控,规范车辆驾驶行为,督促、告知货车应靠右侧车道行使,不得长时间占用超车道。严厉整治查处超速、超员、超限、疲劳驾驶、随意停车、违规停车、滞留、上下客、违规超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遮挡号牌等交通违法行为,以良好的通行秩序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5.突出加强京台、京沪、荣乌、沈海、青银、日兰、长深、滨莱、泰新等我省重点高速公路路段,京台鲁冀、鲁苏、京沪鲁苏、日兰鲁豫、荣乌鲁冀、济聊馆鲁冀、滨德鲁冀、青银鲁冀、同三鲁苏、长深鲁苏等省界高速公路收费站以及17市、较大县级市周边收费站的交通秩序维护和疏导工作。

(三)加强公路交通信息发布与交通诱导工作

1.针对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雾霾、大风、暴雪等恶劣天气,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全力做好公路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公路预警信息。

2.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及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通过网络、广播、电视、手机短信、交通热线电话及高速公路沿线可变情报板、电子显示屏等,及时发布监控掌握的公路路况、公路气象、交通管制、车辆分流等出行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避免在公路上出现集中拥堵。公布有关公路路况、出行信息咨询服务电话和网站(山东交通出行服务电话96669,山东交通出行网www.sdjtcx.com,山东公路服务电话96660,山东高速集团服务电话96659)。

3.容易出现拥堵的大中城市周边和通往热点景区的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要提前发布通行信息引导车辆行驶并行的国省干线公路,充分发挥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平衡路网流量。

4.加强春节假期路网运行监测与交通流量观测等有关路网运行数据的监测与信息报送工作,尤其是加强公路断面交通量、车辆类别、行车速度、阻断信息、拥堵信息等信息采集与报送工作,及时统计汇总春节假期收费公路交通流量(含流量、车型、时间、收费额、免费额等)有关信息。

(四)做好公路养护和抢通救援工作

1.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加强冬季公路养护保通工作,及时处理公路病害,确保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合理安排养护施工作业计划,尽可能确保在春节假期开始前完成公路养护施工作业以及相关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春节期间全部停止影响公路正常通行能力的公路养护施工作业。确需进行养护施工的,必须做好养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交通疏导和便道设置等工作,同时提前向社会发布相关施工信息。

2.提前在主要国省道及高速公路易积雪、易结冰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储备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除雪铲冰设备,按照边降雪、边撒盐、边铲雪、边除冰的要求,及时铲冰除雪,保障道路通行条件,确保一旦发生恶劣天气或事故,能够快速行动,快速处置,快速恢复交通。

3.对于运输主通道、省际间出现的公路交通拥堵和受损等突发事件,强化部门协同、省际联动,及时通报交通管制和交通拥堵信息,共同采取应对和救援措施,确保路网安全有序运行。

4.在交通流量大的重点路段配备必要的救援、清障设备,出现交通事故或故障车辆时,快速出警、快速处置、快速清理现场、快速恢复交通。

(五)强化部门应急联动

充分发挥路警联合办公模式,建立部门联勤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突发事件。公安交警部门要在容易出现交通拥堵的大中城市周边高速公路收费站以及景区附近的收费站增派警力,加强交通疏导和秩序管控力度;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及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在易结冰路段储备足够的融雪除冰物资,一旦出现冰雪天气,及时组织人员融雪除冰。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公安交警、医疗救护人员要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处置,并及时通知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参与救援工作。路政、清障人员要主动配合协助事故处理工作,现场勘查结束后要快速清理现场,快速恢复交通。要加强与景区管理部门的信息互通,在通往景区的公路沿线,及时发布景区游客以及道路拥挤有关信息,提前引导游客调整行程,避免加剧景区拥堵。收费站出现各类收费纠纷事件,应立即启用快速处理机制,对于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以及公路沿线出现聚众强行闯卡、恶意滞留的车辆,公安部门要尽快处理。

(六)强化服务设施保障

高速公路服务区管理部门要提前对停车休息区域进行规划,设置导流标志,并安排人员负责服务区的车辆疏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加强对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超市、餐饮、卫生间、停车场等服务设施的运营和管理,确保相关设施功能完好,食品、油料、饮用水供应安全和充足,车辆维修快速便捷,环境整洁有序,为过往车辆和司乘人员提供文明、满意的服务。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做好困难群体、农民工、学生等特殊群体的服务保障工作。

(七)强化舆论宣传

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使社会各界能够及时、全面了解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的重要意义和实施内容,全力支持和保障实施工作的平稳顺利推进。通过该项政策的实施与宣传,使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合理安排出行时间,为做好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工作,推进公路交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四、强化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落实各市人民政府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省政府确定的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公路春节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期间安全畅通负总责。各市交通运输、公安等相关部门要在设区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进一步建立完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和部门组织协助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落实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保障24小时联络畅通,及时有效处置辖区内免费通行工作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在设区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继续实行相关部门包路段责任制度,对辖区内收费公路逐条、逐路段明确由相关部门具体负责,切实抓好任务分工和责任落实,形成有效工作合力,共同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保障春节假期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二)切实强化收费公路管理主体责任。各级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坚持实行领导责任制,领导同志要靠前指挥,深入所包路段和收费站进行现场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重大拥堵或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细化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分析所辖路段的车流量等各方面状况和收费站运营管理状况,特别是交通拥堵等有关情况,根据自身实际分路段制定完善春节期间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及时采取有力应对措施,确保收费站正常运行和车辆有序通行,保障出现长时间滞留、拥堵等紧急情况时食品、水、油料等各类物品供应充足。

(四)认真开展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评估。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管理机构、收费公路运营管理单位要在春节假期免费通行政策结束后,结合社会各有关方面的反映,从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的实施效果、主要措施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解决方案等多个方面,对国庆、春节两个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提出完善政策的相关建议和意见,形成完整的评估报告报省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抄送:省政府,各市政府。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3年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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