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1号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和有关省(区、市)人民政府联合制定的《“十二五”期推进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本省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按照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的《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4﹞61号)和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转发的《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内河船型标准化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建﹝2014﹞32号)有关要求,经公开招标,确定微山县南阳镇兴达船舶修理厂等12家船舶修造厂为山东省船型标准化船舶拆解定点厂。凡拟申请国家过闸小吨位船舶拆解补贴、船龄15年至30年的老旧运输船舶拆解补贴的船舶均须在本通告公布的定点船厂实施拆解。
各定点船厂应向船舶所有人提供船舶拆解优质服务,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船舶拆解工作,配合交通港航部门现场监督人员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违规操作、借机哄抬价格、服务质量低下的船厂,将视情取消其定点资质,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山东省内河船型标准化船舶拆解定点厂名单
2014年7月29日
附件:
山东省内河船型标准化船舶拆解定点厂名单
微山县南阳镇兴达船舶修理厂
枣庄鸿运船务有限公司
山东航宇船业集团
微山县兴航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台儿庄区振兴船舶修造厂
微山县顺兴船舶修造厂
济宁银河船舶制造有限公司
微山县新鑫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微山县留庄镇马口造船有限公司
枣庄金盛港航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神舟船业有限公司
台儿庄区建义船舶修造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