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17-0004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 2017-04-21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17-04-21 | 文号: |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办法》规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现说明汇报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专门印发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修订、废止均建立起了严格、规范的制度。对经清理后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审查、研究的过程中,厅港航局发现《关于印发<山东省客滚船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 <山东省客滚船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内容不适应当前客滚船运输情况,没有修订发布的必要,并向厅政策法规处报送了书面意见。厅政策法规处经审查同意厅港航局的意见,决定将上述二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发文废止。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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