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46442/2017-0004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成文日期: 2017-04-21 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日期: 2017-04-21 文号: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17-04-21 10:56 高平振- 浏览次数:

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办法》规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现说明汇报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专门印发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修订、废止均建立起了严格、规范的制度。对经清理后予以保留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审查、研究的过程中,厅港航局发现《关于印发<山东省客滚船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 <山东省客滚船运输安全管理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内容不适应当前客滚船运输情况,没有修订发布的必要,并向厅政策法规处报送了书面意见。厅政策法规处经审查同意厅港航局的意见,决定将上述二个规范性文件予以发文废止。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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