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交运管〔2017〕13号 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2-02 00:00 浏览次数:

各市人民政府:

    交通运输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产业。近年来,我省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进行有益探索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城乡交通运输发展仍不平衡,公共服务水平不高。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11部委《关于稳步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6〕184号)精神,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助推精准扶贫脱贫工作,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推进我省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到2020年,全省城乡交通运输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乡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结构优化并有效衔接,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公众认可度和满意度显著增强,更好地满足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建制村和新型农村社区等级路通达比例达到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和道路面积率符合要求比例达到100%;100万人口以上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常住居民500人以上岛屿通航比例达到100%;建制村直接通邮比例达到100%;具备条件的乡镇快递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100%,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快递比例达到100%。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1.加强城乡交通运输规划衔接。各地要根据当地群众的交通运输需求和特点,兼顾长期与眼前、整体与局部,统筹规划城乡交通基础设施、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内容,加强城乡交通基础设施衔接,规划实施打通断头路,完善城乡路网与机场、枢纽和码头的连接,整合城乡综合交通运输资源,完善优化运输网络,提升城乡交通运输公共服务水平。建立规划衔接协调机制,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统筹衔接。强化规划调控力度,确保规划执行到位。

2.加快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借鉴先进城市交通建设理念,推广街区制,逐步开放能够改善交通微循环的封闭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完善城市道路网络,提高路网密度,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道路网系统。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道路面积率达到18.8%,平均路网密度达到8.7公里/平方公里。积极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鼓励发展公共自行车租赁系统,主、次干路均应设置步行道和自行车道,支路和居住区道路应设置步行道,优先保障非机动车和行人路权。加快济南、青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积极做好淄博、烟台、潍坊、济宁、临沂、威海等市轨道交通建设前期工作,力争到2020年年底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建成运营300公里以上。

3.加快城乡交通基础路网建设。建设外通内联的城乡交通骨干通道,加强城市道路、干线公路、农村公路、渡口码头之间的衔接,强化市县乡村之间的交通联系。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硬化路,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发展。巩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成果,健全完善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大力实施交通精准扶贫工程和第三批网化工程,2018年年底实现全省村级公路网化全覆盖,每个行政村或社区拥有1至2条通村、穿村公路,为美丽乡村建设提供坚实的交通基础。对不满足安全通行要求的窄路基路面公路要实施加宽改造。完善道路照明、港湾式停车点、交通标志标线,建立配套管理机制。加强城乡道路建设与市政工程设施的协调。综合考虑群众实际需求、建设条件、安全运营等因素,分类推进撤渡建桥、撤渡修路、撤渡并渡。加强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城市道路、干线公路临近城区路段改造,缓解进出城市交通拥堵。

加快全省快速铁路网建设,实现市市通高铁。加快规划构建南北通达、东西贯通、与国家高铁网融为一体的快速客运铁路网,“十三五”期间,全省高铁通车里程达到2107公里,新建、续建高铁里程1449公里,重点建设济青高铁、石济客专、鲁南高铁、济南至聊城、潍坊至莱西、济南至莱芜以及济南至滨州、东营等高铁项目,建成“两横两纵双辐射”的高铁网,基本形成以济南、青岛为中心的“1、2、3小时”高速铁路交通圈。

加快高速公路网建设,实现县县通高速。全力建设国家高速公路网剩余路段和省际通道项目,解决主要通道及跨黄河路段拥堵问题。完成青银高速济南至青岛段改扩建等在建项目,开工建设枣庄至菏泽等新建项目和京沪高速莱芜至临沂段等改扩建项目,统筹改造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至“十三五”末,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7600公里以上,通达除长岛县外所有县(市、区)。

优化普通国省道路网布局,加快推进穿城路段及瓶颈路段提升改造。做好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布局中未建成路段的建设工作,具备条件的国道和重要省道达到一级公路标准。

不断加大低等级、省市际接头路升级改造,打通省定扶贫工作重点村与周边村镇、中心城市交通衔接的“断头路”,提高道路通达性,改善脱贫攻坚重点区域出行条件。加快推进G228丹东线无棣至莱州段等断头路、聊城黄河大桥、乳山口大桥等跨河、跨海特大型桥梁建设。

4.加快城乡水运设施建设。加快建设有市场需求的内河客运码头、乡镇渡口和城乡便民停靠点。加快推进渡口标准化建设和改造,完善渡口设施设备和标志标识,促进渡口建管养一体化。改善海岛交通基础设施,加强陆岛交通码头建设维护和扩能升级。

    5.加快完善城乡运输站场体系建设。科学规划和建设完善标准适宜、经济实用的农村客货运站点,并保障建设用地。注重在农村公路沿线规划港湾式停车点,切实做到路、站、运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合理布局。加强既有农村客运站点的升级改造和功能完善。鼓励客运站与城市公交站点有序衔接和融合建设,推进公交停靠站向道路客运班线车辆开放共享,方便客车乘员下车换乘。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积极推动农村客货运场站公益功能及设施建设由政府购买服务,其他配套商业功能及设施合理、适度开发,实现商站联动发展。

   (二)加快推进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建设。

    1.完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统筹协调城市公共交通、城际客运和农村客运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城市公交向乡镇及全域延伸,实现城乡公交与城市公交的紧密对接,稳步拓展城市公共交通服务网络。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采用公交化运营的客运班线,经县级以上政府组织评估后,符合要求的可使用未设置乘客站立区的公共汽车。对于出行需求较小且相对分散的偏远地区,鼓励开展预约、定制式等个性化客运服务。

2.加快综合客运枢纽建设。超前谋划,全力抓好综合运输枢纽建设,以枢纽机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和港口客运站为依托,加快与公路客运站、城市公共交通(含地铁、轻轨)站场的一体化换乘和衔接,重点加快济青高铁、鲁南高铁和青烟荣威城际铁路沿线等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打造济南新东站、青岛机场站客运枢纽、临沂综合客运枢纽等一批一体化的大型综合客运枢纽。

   3.推进城乡客运结构调整。优化调整现有农村客运市场结构,加快城乡客运资源整合。鼓励和引导城乡道路客运经营主体实施公交化改造、公司化运营;鼓励开展区域经营,积极培育骨干龙头客运企业;引导和支持现有区域内“小、弱、散”客运企业进行联合重组,整合资源,发展集团企业,通过集团运作,增强风险抵抗力和市场竞争力。引导农村客运班线采取区域经营、循环运行、设置临时发车点等灵活方式运营。规范城乡客运经营服务行为,强化服务质量监管和社会监督,提升运营服务品质,打造城乡客运服务品牌。

    4.完善城乡客运价格形成机制。综合考虑社会承受能力、财政保障水平、企业运营成本、运输产品服务质量差异、交通供求和竞争状况等因素,完善城乡客运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票制票价,建立多层次、差异化的价格体系,更好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

    5.提升乡村旅游交通保障能力。大力推进运游结合,发展旅游客运业务,落实交通运输部等6部门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强化保障措施,加快改善农村特色产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的交通条件,进一步提升交通服务旅游的保障能力。设立旅游集散中心,增加旅游发车区,根据实际需要开发旅游城市班车、旅游包车以及景点流水班车、乡村旅游班车等业务,鼓励发展机场快线、短途驳载、汽车租赁等新型业务。加快农村旅游集散中心、景区、人口密集区域的停车场、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

    6.保障城乡交通运输安全。发挥县乡政府的组织领导作用,健全农村交通安全防控网络,大力推进乡镇交管站(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加强乡镇交通安全员、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培训,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管、监督责任。强化部门联动,密切分工协作,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积极推广应用乡村营运客车标准化车型。加强渡口渡船和浮桥安全管理。建立完善道路通行条件和农村客运线路联合审查机制。加强农村公路设施巡查,及早发现农村公路设施隐患并妥善处治。

    (三)加快推进城乡货运物流服务一体化建设。

1.构建覆盖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按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指南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实现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多元化,形成县级农村物流中心、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三级农村物流站点网络。做好网络节点体系系统规划,优化站点布局,按照层次清晰、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的要求,拓展站场的仓储服务、电商快递服务、信息交易等物流服务功能,实现资源的衔接整合。全力利用邮政网络、供销合作网络的网点优势,发挥山东供销e家综合服务平台的作用,服务农村电商,畅通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不断完善“邮政万亩示范田+鸿雁合作社+一体化服务”的“三农”服务模式。总结推广农村物流“四个模式”,即交易市场型物流模式、契约型物流模式、专业化第三方物流模式、战略联盟物流模式,积极探索农村物流发展规律,全面提升农村物流站点服务能力和水平。

    2.增强邮政普遍服务能力。推进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提升与智慧城市、智慧社区建设相融合,邮政基础设施与公共信息平台互联互通。重点推进农村地区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乡镇及农村邮政营业场所可持续运营的长效机制,支持邮政企业做强寄递主业。提升处理运输基础能力,引导邮政企业利用农村客货运站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立仓储场地和小型邮件分拨中心,进一步强化县域邮件处理能力。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寄递服务体系,提升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和便捷化水平。

    3.推进快递服务能力提升。实施快递“上飞机、上车、上船”工程,加强农村地区快递网络建设,引导快递企业合理规划快递节点布局,落实网点建设标准,在特色经济乡镇、交通枢纽乡镇等地区建设高标准服务网络,提高网点均衡度和稳定性,实现县乡全面覆盖。健全农村快递末端网络,提高快递服务乡镇覆盖率。加快建设农村邮政物流体系,大力推动快邮合作,继续深化交邮合作,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4.加强农村交通运输资源整合。推进城乡交通运输“路、站、运、邮”协调发展。综合考虑农村邮政、快递和物流发展需要,完善乡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网点。引导交通运输、邮政、商贸、供销等物流资源整合,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农资、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积极引导小件快递物流与农村客运班线结合,推广适合农村公路条件的厢式、冷藏等专业化车型。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鼓励规模运输企业开展冷链运输。推动山东省交通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应用互联建设,引导物流、快递企业主动对接农村电商平台,促进农村物流、邮政快递和电子商务融合发展。

(四)组织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工程。“十三五”期间在全省选择部分市和典型县(市、区)开展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建设工程示范创建,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一体化、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城乡货运物流服务一体化建设,重点在“四好农村路”、运输服务、运输装备、政策保障、投融资渠道等方面创造和积累经验,发挥示范作用,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全面提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将提高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水平纳入当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或年度工作目标。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财政、公安、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商务、供销、邮政、扶贫、物价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拓宽城乡交通运输发展资金渠道。充分利用现有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客运站建设、老旧车船更新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和农村客运成品油价格补助政策。发挥好省、市、县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开发专项金融服务和产品,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提供优质、低成本的融资服务。对于脱贫攻坚重点区域予以倾斜支持。县级以上政府应按规定安排必要的资金,保障公益性渡口渡船的建设、养护和维护。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纳入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完善城乡交通运输服务水平评价制度,加强评价结果的公布与应用。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充分利用“12328”服务热线及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等渠道,发挥社会公众监督作用。积极推动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在城乡客运生产管理、运营调度和安全应急等方面的应用。对于经营行为不规范、不履行普遍服务责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交通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及其车辆,要依法严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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