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山东发布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11 00:00 浏览次数:

央广网济南4月5日消息(记者桂园)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山东省将深入推进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化农村公路体制机制改革,投资450亿元组织开展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计划到2020年,新建改造农村公路3.4万公里,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75%以上,物流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根据这个实施意见,自今年开始,山东将重点实施路网提档升级、自然村庄通达、路面状况改善、运输服务提升“四大工程”,新建改造农村公路3.4万公里,消除路网主要路径中的大中型危桥,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状况水平,努力打造山东“新农村幸福路”优质品牌。根据“三年集中攻坚”任务目标及交通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原则,全省“四好农村路”计划总投资450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150亿元,采取“奖补结合”的方式,加快构建以省级奖补为引导、市县级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参与为补充的“四好农村路”多元化投资长效机制。

  山东将对“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快、主体责任落实好、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市、县(市、区)给予奖励,其中:路网提档升级、自然村庄通达工程,一般按照20万元/公里奖励;日常养护工程一般按照县道7000元/公里、乡道3500元/公里、村道1000元/公里给予奖励;对经验收合格的“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按照1000万元/县给予奖励。同时,支持区域路网大中修养护、农村客运公交化发展。

  除省级奖补外,还要建立市、县级财政投入机制。市、县(市、区)政府要建立农村公路投入分担机制,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基本支出以及建设养护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县(市、区)政府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部分统筹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同时整合使用涉农资金、“一事一议”资金,切实加大“四好农村路”投入。同时积极创新市场化运营模式,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创新农村公路运营管理模式,鼓励社会各界捐赠,充分利用道路冠名权、路侧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市场化方式,加快建立投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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