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发布】权威发布丨山东计划总投资450亿元打造“新农村幸福路”优质品牌,“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将获千万奖励

发布时间:2018-04-11 00:00 浏览次数:

3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今天下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邀请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其峰、省财政厅副厅长高剑锋,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四好农村路”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回答记者提问。

山东农村公路密度均居全国第2位,交通运输部充分肯定和推广“山东经验”“临沂做法”。

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建设改造,创新农村公路建管养模式和运行机制,开展千村公路扶贫专项行动、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县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农村公路发展速度、网络规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截至目前,全农村公路通车里程24.3万公里,农村公路密度达到每百平方公里155公里,均居全国第2位;行政村通油(水泥)路率达99.99%,基本形成以县道为骨架、乡道为支线、村道为脉络的农村公路网络。去年8月,交通运输部在我省临沂市召开全国“四好农村路”养护现场会,充分肯定和推广了“山东经验”“临沂做法”。

山东“四好农村路”发展成绩显著,但仍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建设标准有待提高。全省80%以上农村公路为四级路,急需提档升级,还存在少量等外路、断头路。农村公路量大面广,巡查、修护等日常管养任务十分繁重。

二是建养投入需求巨大。农村公路事权在县级政府,省级投入主要实施以奖代补。由于部分地区政府投入不足,加上资金筹措渠道单一,建养管投入保障问题突出。

三是体制机制亟待完善。部分地区仍存在农村公路管理职责界定不清、技术人员匮乏、政策保障不够等问题,村道养护、路政管理还不到位,村道失养、失管、以建代养现象较为普遍。

《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思路、任务目标、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同时附《全省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任务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全省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提升管理养护水平,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努力打造山东“新农村幸福路”优质品牌。到2020年,实现全省农村公路规划水平提升、通达深度提升、管养水平提升、标准质量提升、运输服务提升“五个提升”,全省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更加科学合理,具备条件的自然村全部通公路,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比例达到75%以上,物流服务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

 (二)工作重点。《实施意见》从建好、管好、养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四个方面,提出了15项重点任务。一是全面建好农村路。完善路网规划,加快提档升级,实施交通扶贫,打造精品示范。到2020年底,全省农村路网规划中县乡公路比例、三级路以上比例达到全国先进水平;逐步消除“断头路”“瓶颈路”以及等外路;所有扶贫工作重点村实现有等级公路与邻近路网衔接、有1-2条穿村公路、有客车通达;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两条以上精品示范美丽公路。二是全面管好农村路。县级人民政府切实履行好农村公路主体责任,设区市人民政府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省直部门加大统筹引导和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县级人民政府“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协调机制。加强法治体系和路政管理机构建设。扎实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三是全面养护好农村路。建立“县为主体、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推进养护市场化改革。推动养护管理常态化,确保全省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树立绿色养护、生态发展理念,积极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四是全面运营好农村路。加快形成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节点、覆盖行政村、延伸自然村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推进农村交通物流网络节点建设,构建“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物流发展格局。加强农村公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公路安全运行。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四好农村路”建设由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各市政府切实履行农村公路监督指导职责;各县(市、区)政府真正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管养责任、人员和资金投入“三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形成“重大问题联合协商、重要政策联合制定、重点环节联合督查”的协同机制。二是加强政策资金保障。构建以省级奖补为引导、市县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参与为补充的多元化投资长效机制。省级奖补资金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绩效考核好的市县给予奖励。市、县政府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人员基本支出以及建设养护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每年将政府土地出让金收益的2%-3%统筹用于“四好农村路”建设养护。三是加强监督考评管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监督检查范围,建立与评价结果挂钩的奖惩机制,利用定期督导巡查、第三方机构评估、不定期明查暗访等方式实施监督,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将宣传工作纳入“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局,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作为《实施意见》附件,主要对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实施计划、资金筹措和工作要求等提出明确要求。此次专项行动自今年开始,将重点实施路网提档升级、自然村庄通达、路面状况改善、运输服务提升“四大工程”,计划总投资450亿元,其中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50亿元,市县筹集300亿元,新建改造农村公路3.4万公里,努力打造山东“新农村幸福路”优质品牌。

山东将从五个方面切实抓好《实施意见》落实工作

一是抓好《实施意见》宣贯落实。重点围绕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加强对《实施意见》的宣传,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推动各市制定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政策。5月份,将对各市党委政府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二是建立重点项目推进机制。建立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行动重点项目库,实行规模总量控制、年度目标考核、项目动态管理。各市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统筹落实好年度计划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切实做到求真务实抓落实。

三是加强调度督导。省政府确定,全省“四好农村路”建设由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省交通运输厅将充分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设立“四好农村路”工作推进专门机构,建立健全月报制度和督查考核机制,并以简报形式报送省市党委、政府及省直有关部门。督促各地统筹制定好建设、养护规划,落实年度预算安排,加强各相关部门沟通对接,为建设“四好农村路”创造良好条件。加强日常检查督导,采取随机抽查、第三方机构检测评估等方式,对工程规模、标准、质量和养护状况进行抽查检测。“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实施过程中,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偷工减料等违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四好农村路”示范县、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城乡公交一体化示范县等创建活动为载体,扎实做好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省“四好农村路”全面发展。

五是狠抓质量安全廉政工作。“四好农村路”是重大民生工程,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工程建设中,将狠抓工程质量安全廉政工作,确保经得起人民群众和实践的检验。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实施标准,严格执行风险评估、专业设计、质量监督、设计变更等建设程序,大力推行工程建设精细化管理,保证工程实施效果;严把施工安全关,坚决防止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严把廉政关,严格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工程验收等关键环节,严防腐败案件发生,确保干成事、不出事。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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