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山东“四好农村路”建设公开招标,接受社会监督

发布时间:2018-04-11 00:00 浏览次数:

大众网济南4月4日讯 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四好农村路”建设省财政共筹措150亿元,其中每年安排奖补资金50亿元。在资金分配使用上,不撒芝麻盐,不平均用力,而是采取“奖补结合、点面互动、以效为主、重在激励”的办法进行分配。在项目建设上实行公开招标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所谓“奖补结合”,就是既有奖励资金,又有补助资金。在集中攻坚前期,采取以“补”为主的支持方式,尽量减轻市县前期投入压力;在集中攻坚中后期,采取以“奖”为主的支持方式,充分调动市县落实主体责任的积极性。

  所谓“点面互动”, 就是既有面上政策,又有点上政策。在面上,对“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快、主体责任落实好、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市县给予奖励。具体按照每公里20万元的标准,奖励通村路提升和自然村通达等工程建设,提高道路出行质量;按照县道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公里1000元等标准,对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大中修予以奖励,推动形成“三分建设、七分养护”的良性机制。同时,鼓励农村客运站点建设,对农村客运经营者进行补贴,促进农村客运公交化发展,突出解决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在点上,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创建活动。通过竞争方式,在全省选择30个县(市、区),其中东、中、西地区各选10个,按照每县(市、区)1000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支持其创新农村公路体制机制,打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齐鲁样板。

  所谓“以效为主”,就是以资金使用绩效为指挥棒,通过引入第三方评价、加大通报问责力度等措施,督促各方面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真正花出效益、见到实效。省里将组织力量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奖补资金挂钩,对于积极性不高或工作绩效不佳的,在以后年度将减少补助或追回无效资金,切实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

  所谓“重在激励”,就是通过采取以上政策措施,强化正向激励,突出示范引领,“谁有积极性就支持谁”,谁干得好、干得快,谁就得的多!在全省形成“你追我赶”的激励机制。

  另外,对资金监管,省里也做了部署。要求“四好农村路”专项资金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在项目建设方面,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在资金拨付方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在工程结算方面,及时到位,决不能出现政府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切实将“四好农村路”建成老百姓真正受益的民生工程、德政工程、廉政工程。(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王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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