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行政执法队伍清理规范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44号)文件精神,撤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定额管理站)建制。依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编办发〔2017〕13号)有关规定,现拟申请注销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定额管理站)的法人登记。请债权人自2019年3月27日起90天内向拟注销单位申报债权。联系电话:85693753。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