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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扎实做好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20-10-09 14:06 浏览次数:

8月19日至24日,交通运输部戴东昌副部长带队对我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下发了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的反馈意见》(交安委办函〔2020〕80号)。厅安委会针对部检查反馈问题,立即进行专题研究,强化工作部署,狠抓问题整改,检查组反馈问题全部按时整改到位。

一是思想高度重视。部反馈意见下达后,厅安委会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部检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逐地市、逐领域、逐条目梳理检查反馈问题,以点带面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督促有关地市抓好整改落实。

二是强化工作部署。厅安委办下发《关于做好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鲁交安委办函202038号),进一步明确整改目标、责任单位和指导部门,将检查反馈情况通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求问题涉及的有关地市、企业建立问题清单,逐一整改销号,实行闭环管理。

三是落实整改责任。有关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企业针对部检查反馈问题逐条梳理,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明确省厅业务处室、单位作为问题整改的具体指导单位,确定8名业务水平高的指导人员,加强与整改单位的沟通,对市县整改情况总体审核把关,保质保量完成问题整改任务。

四是健全长效工作机制。组织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结合各自职责,根据各市上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归纳出本行业领域存在的根本性、普遍性、关键性问题,巩固提炼整改成果,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安全生产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升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监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