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0-010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价格与收费 |
成文日期: | 2020-11-23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0-11-23 | 文号: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2020〕199号),现将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车辆通行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该项收费属经营性收费,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收费单位应在收费站点的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四、本通知自2020年11月25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2年11月24日。
附件: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表
关于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pdf
关于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改扩建段收费标准的情况说明.doc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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