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通知公告

【温馨提示】2月12日起,可查询高速公路通行记录和月结单

发布时间:2020-02-10 20:14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尊敬的鲁通卡用户您好!

1月1日以来,由于全国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转换磨合,山东ETC发行单位(山东高速信联、齐鲁交通)部分通行信息未能及时为您提供,我们深表歉意,敬请您谅解。2月3日至2月7日期间,我们集中进行了资金结算,2月12日起,山东高速信联用户可以通过手机APP“e高速”、齐鲁交通用户可以通过手机APP“齐鲁通”查询通行记录和月结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