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8 15: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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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19年度

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201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交通运输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建设交通强省和服务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着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强化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切实加强党对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领导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厅党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程,摆在突出位置,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工作,从整体上推进法治工作落实。同时,将立法、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法律顾问、信用建设、执法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厅主要领导在年度述职时将述法内容纳入其中,领导班子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主动寻求法律依据,避免决策失误。全厅形成法规处牵头、各处室、单位分工落实的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组织协调机制,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制定年度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围绕引领和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研究制定了2019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要点,明确七个方面29项重点任务,制定路线图,明确进度计划和工作标准。加大法治部门建设推进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补齐短板弱项,梳理建立相关制度20余项,健全了法治工作制度体系。

二、统筹做好交通运输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工作

(一)着手制定和修订行业发展亟需的法规规章。会同省应急厅和司法厅成立工作专班,组织起草《山东省危化品运输和港口仓储经营管理办法》初稿。配合小清河复航需要,对修订《山东省水路交通条例》的相关条款进行调研论证。向有关部门报送了2020年地方立法工作计划建议项目,着手开展《山东省治理超限和超载运输条例》前期立法调研,形成一批调研报告和工作规范,起草了草案初稿和立法论证报告。

(二)全面开展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根据机构改革涉及的行政机关职责调整和全面深化改革情况,组织清理现行有效的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修改6件地方性法规,废止2件、修改4件政府规章,决定废止2件、修改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和我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的新要求,重新制定了厅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规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结合迎接国家督查开展年度自查。印发2019年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及时调度文件制定情况。

(四)认真会签、函复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有关文件。全年共会签12件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会签稿),牵头函复70余件外单位发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类文件征求意见稿。

三、全面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起草了厅法律顾问服务管理规定和公职律师管理办法。全年组织开展法律顾问服务30余次,内容涉及小清河复航工程PPP项目、港口资源整合等多项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十余条高速公路调整或重新核定收费期限等省政府决策事项进行了合法性初审,出具审查意见3份。

(二)着力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开展省级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组织20余人参加全省行政执法证培训考试。联合省高院检察院公安厅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出租汽车客运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的办法》,推进交通运输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整治“黑车”非法从事出租客运经营集中行动,并于5月15日-17日组织全省集中统一行动,加大对重点区域、对象和时段的治理,全省查处非法违法出租客运经营行为4000余次。贯彻新出台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文书制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运行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上运行,具备了多系统互联互通、双随机协同监管、非现场高效联动、大数据智能研判、新技术开放创新等功能。根据法律法规调整情况,组织修订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积极推进非现场执法,印发《关于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流程》,制定非现场执法站点规划方案,优化站点规划布局,目前全省已投入使用站点40多处。印发《全省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实施方案》,大力推进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设施建设。

(三)持续强化对交通运输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2019年答复行政复议案件1件,被省政府复议办维持;应诉行政诉讼案件1件,一、二审均胜诉。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公开接访和审阅来信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接访1次,批阅来信27封。全年共接待群众来访21批、122人次,较往年明显下降;收到群众来信137件,及时受理率和办理率均为100%。加强社会监督,将“12328”服务监督热线、省政府转办“12345”热线事项、山东政务服务网涉及交通运输事项、厅门户网站互动交流事项等受理渠道统一整合到“12328”服务监督热线平台,进一步提高了省级交通运输咨询投诉服务效能。积极利用山东交通运输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信息。新浪官方微博推送350余条,粉丝人数超过7.3万人;官方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160余条(400余篇),关注粉丝人数1.9万人。全年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41件,全部按时办结。厅负责同志多次参加省人大常委会专题问询、山东卫视《问政山东》《服务面对面》、省人民广播电台“阳光政务热线”等节目,现场回答问题、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集中整改解决。认真办理答复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03件,政协委员提案39件,均按时办结,满意度达100%。

(四)不断加大行业普法宣传力度。一是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组织编制了厅普法责任清单,强化普法宣传责任。二是组织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日”主题宣传教育、“我与宪法”微视频、“教科书式执法”模式征集评选和《法治山东(2019))》(实践篇)征稿活动。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办部署,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了2019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会同省普法办依托山东省交通法治文化研究基地,组织开展第二届齐鲁交通法治文化论坛优秀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19篇论文分获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和法治工作人员培训。建立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题库,实现执法人员网上学习和考试。利用“交通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平台”开展网上培训,参加网上学习人数达3200人。举办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培训班,省、市和部分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法治工作人员70余人参加。四是建立厅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落实厅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组织党组集体学法。利用山东交通运输领导干部学法培训平台,组织厅机关全体公务员120余人学习宪法和相关法律40学时,联合机关工会组织开展法律学习竞赛,进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合格率100%。2位同志分别获得国家、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个人称号。

四、继续深化交通运输领域“放管服”改革

(一)进一步取消和下放省级行政权力事项。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承接交通运输部下放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取消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2项,改为备案;下放到设区的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1项,将除跨设区的市和国省道改线以外的重大涉路工程建设许可下放到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实施。

(二)做好行政许可事项的调整衔接工作。一是做好交通运输部下放许可事项的承接。将部下放的2项许可事项纳入省级交通运输权责清单,落实承办处室,并纳入省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规范办理。二是做好省级下放许可事项的衔接。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省际、市际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下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对部分重大涉路工程下放市级审批的有关要求》,明确了许可权限、过渡期和过渡措施,积极稳妥做好许可事项承接和技术服务工作,确保了许可工作的连续性。三是对取消的许可事项制定配套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针对改为备案的事项,健全备案制度,修订相关标准,加强与海关、边检、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监管和信用监管。

(三)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制定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实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了交通运输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全覆盖。建立 “双随机”抽查机制,实施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提高了监管效能。

(四)规范和完善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组织编制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权责清单通用目录,形成全系统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共279项,其中省级75项,实现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两单融合”。开展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务服务事项的标准化梳理,明确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行使层级权限、对应责任及追责情形,编制了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实施清单、办事指南,在厅网站公布,实现了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要素同源。

(五)实施省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流程再造。一是压减材料、时限和环节。贯彻省委推进制度创新,抓好流程再造的工作要求,制定《省交通运输厅省级许可事项办理流程再造工作方案》,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拆分为49项办理项,从精减申请材料、压减办理时间、缩减办事环节三个方面进行流程再造。共精减申请材料14个、压减办理时限533个工作日、减少办理环节49个。二是实施信用承诺和容缺受理。制定厅行政许可事项审办流程,在许可过程中全面推行“容缺受理”“信用承诺”等制度,建立前后台事项咨询受理、疑难问题协调解决等服务机制,为群众和企业提供办事引导、延时服务、帮办代办等多种服务形式,实现省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窗口申报申请人“来即受理”,全程进驻事项“马上办、来即办好”,联合处室办理事项“并联办、限时办好”。上述举措受到群众和企业的一致好评,全年共办理许可7.3万余件,收到服务企业赠送的锦旗9面次。

六)扎实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申报并经省政府批准建设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组织实施信用交通省建设评价,制定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开展2019年“信用交通宣传月”活动,全省信用交通工作氛围日渐浓厚。再次代表我省接受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全国社会信用评价“双公示”工作第三方测评并受到好评。

五、稳步推进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

(一)加快推进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贯彻落实中办、国办深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指导意见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印发《关于做好全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通知》,召开改革推进工作座谈会,建立定期调度和信息报送制度,推进改革工作开展截至目前,16个市均出台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方案。各市、县(市、区)按照减少执法层级、下移执法重心的原则,整合交通运输领域相关行政执法职能,组建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陆续成立。

(二)促进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制定省交通运输厅配套政策,研究并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

(三)推进落实交通运输重大改革举措。全面深化改革、重点事权改革、制度创新、扩权强县等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改革举措,明确责任分工和具体任务,及时调度报送贯彻落实情况。

2019年,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全面深化改革后,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修订需进一步加快;二是上下级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交通运输行业与其他行业之间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还不充分;三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审批服务局在业务指导和职责边界方面还缺乏相应的衔接机制;四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完成后,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的衔接还不顺畅,个别地方行政执法还需进一步规范等。

2020年,省交通运输厅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着力提升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交通强省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引领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