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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省交通厅研究起草了《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0年8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以下邮箱:
一、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 zhanghua@shandong.cn
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专技处liyongyan@shandong.cn
附件: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征求意见稿)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