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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要求切实做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

发布时间:2020-08-19 15:24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上级系列工作部署,切实做好今年我省交通运输系统防汛工作,省厅先后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鲁交安监〔2020〕5号)《关于认真贯彻省领导重要批示精神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责任的通知》(鲁交安委办函〔2020〕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省交通运输防汛工作的通知》(鲁交安委办函〔2020〕21号)《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做好我省交通运输系统主汛期防汛工作的通知》(鲁交安监函〔2020〕8号),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省属交通运输企业切实加强汛期交通运输防汛防台风工作,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稳定的出行环境。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各级防汛责任,全力做好主汛期防汛各项工作。二是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措施,扎实开展防汛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全面排查,建立台账,限时整改。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做好应急准备,积极对接气象、水利、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气象预警信息的收集和获取,做好路网运行分析研判。不断细化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开展防汛演练,全面提升应急抢险队伍的防汛应对处置能力。四是切实加强公路、桥梁、隧道和港口码头、航道设施的巡查维护;严格落实客滚运输企业“逢七不开”规定,合理安排港口作业,杜绝违章冒险作业;强化“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安全监管,加强在建交通工程监管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