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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21-12-08 14:36 浏览次数: 分享到:

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以来,全省交通运输各级各单位统一思想认识,积极担当作为,强化协调联动,坚决克服各种困难,圆满完成了全省公路水路承灾体风险普查数据采集和县、市级数据检查任务,实现了“数据填报完成率100%、数据填报合格率100%”的阶段性成果。公路承灾体方面,完成全省所辖高速公路7379.602公里、普通国省道19363.9公里、农村公路259452.134公里、桥梁51584座、隧道138座等公路设施属性信息和崩塌、滑坡、泥石流、沉陷与塌陷、水毁等自然灾害风险点信息的采集、自检和填报工作。水路承灾体方面,完成全省所辖沿海万吨级及以上泊位383个、内河千吨级及以上泊位95个、内河三级及以上航道733.64公里、通航建筑物16座等基础信息和自然灾害信息的采集、自检和填报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交通运输厅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的实施方案》,各市、县依据《实施方案》分别成立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省、市、县”三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统筹协调本级风险普查工作,形成了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二是注重培训指导。年初,省交通运输厅在总结去年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印发《山东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指南》,为非试点单位搞好普查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先后组织5次普查业务培训,邀请交通运输部专家对全系统进行授课,先后有430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根据各市工作需求,安排省级第三方服务机构随时提供分级、分类指导和服务,提高了普查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省交通运输厅普查办先后6次派出工作组,赴青岛、烟台、威海、临沂、菏泽、泰安、济宁、聊城、德州、枣庄等10个市进行调研座谈和督导检查,确保不让一个单位普查工作进度掉队。四是强化工作考核。省交通运输厅印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公路水路承灾体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评价指标》,依据指标每月对各市普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考核通报,确保了风险普查工作扎实开展。通过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比计划提前20天完成了年度风险普查工作任务,普查工作进度与数据质量在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均名列前茅。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按照交通运输部、省普查办部署要求,扎实推进省级数据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指导各市做好自然灾害风险区划工作,及时提炼汇总普查成果,编制普查成果应用方案,全面提升我省公路水路承灾体防范化解重大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全面完成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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