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各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普法责任清单(2021年版)》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有关处室、单位请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于相应工作完成后10日内报法规处。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2月4日
省交通运输厅普法责任清单和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