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各市交通运输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各省属交通运输重点企业:
为大力宣传交通运输行业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进一步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新时代山东交通精神,省厅决定开展“2020年山东省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选活动(以下简称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新时代山东交通精神,精心组织、严格把关,推选宣传一批贡献大、口碑好、事迹感人、精神崇高、典型示范性强的先进人物,讲好山东交通故事,传播山东交通声音,营造加快建设交通强省的良好氛围,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为山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二、组织领导
推选活动由省交通运输厅主办,厅政策研究室具体负责活动组织开展。
三、推选标准和范围
(一)推选标准
参选人物的先进事迹原则上应发生在2020年,或在2020年得到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在行业内外产生良好影响,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发挥了表率作用,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品德高尚。参选人物应具有高度责任意识、强烈进取精神、严谨工作作风、高尚职业操守和精湛专业技能,对本职工作始终坚守、孜孜不倦,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二是事迹突出。参选人物应当担当作为、务实进取、攻坚克难,平常时刻看得出来、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在平凡工作岗位上作出不平凡的业绩,为推动交通运输改革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三是示范性强。参选人物应来自群众、影响群众,得到群众公认,对群众有较强示范引领作用。人物事迹能够充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涵,具有强大的道德感染力和精神感召力,能够感动、带动广大干部群众投身人民满意交通建设。
四是遵纪守法。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和刑事案件,无安全生产责任问题、廉政问题等“一票否决”事项。
(二)推选范围
推选活动面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基层干部职工,个人或集体均可参加。
(三)推选方式
推选活动采用“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各市交通运输局汇总本地交通运输部门推荐的候选人物材料,统一报送至厅政策研究室。厅直单位、省属交通运输重点企业等推荐的候选人物材料可直接报送至厅政策研究室。
省厅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以及“爱岗敬业 明礼诚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情况,对先进典型事迹进行重点发掘、培树和宣传。
四、活动时间
推选活动从2021年3月开始,至2021年6月结束,分四个阶段。
(一)推荐候选人物
2021年3月18日至2021年4月18日,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宣传发动、广泛遴选,按照有关标准确定候选人,填写“2020年山东省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荐表”(见附件),报送至厅政策研究室。相关文字、图片电子版发电子邮箱。
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图片:图片采用jpg或tiff格式,分辨率不低于800万像素(3264×2448),以横图为主(其中一张图片比例为4:3),须提供推荐人物正脸照一张,图片均需提供文字说明。
2.文字:文字材料篇幅在1500字左右,并有描述性题目。
3.视频:视频比例为16:9,时长10至15分钟,视频格式需采用标准视频格式(MPEG/AVI/MP4/MOV),分辨率为全高清(1920×1080)。
(二)确定年度人物候选人
2021年4月,从各地推荐人选中,确定“2020年山东省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候选人。
(三)推选十大年度人物
2021年5月,通过《大众日报》、大众日报客户端、大众网以及厅门户网站、山东交通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集中宣传候选人事迹,通过实地考察,并经专家审核,评定年度人物。
(四)发布和学习宣传年度人物
2021年6月,发布“2020年山东省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和“2020年山东省感动交通年度人物推选活动最佳组织单位”名单,在行业广泛学习宣传感动交通年度人物先进事迹。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推选活动对树立交通形象、凝聚干部职工力量、提升行业软实力的重要作用,健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推选活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广泛宣传动员。要按照推选活动要求,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开展动员部署,认真做好候选人筛选和集中推送报送工作,真正把那些具有时代特征、业绩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先进典型挖掘出来、宣传出去。
(三)加强工作统筹。要把推选活动同行业“最美”系列选树活动等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工作统筹,凝聚工作合力,扩大活动效果。要完善工作方法,既要深入挖掘、捕捉“闪光点”,又要实事求是、见人见事见精神,不断提升推选活动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