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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 11:00 浏览次数: 分享到: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驻厅纪检监察组、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实效,按照《2021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交通运输部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省政府政务公开年度考核指标和交通运输部行业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指标,制定了《2021年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12日

 

2021年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服务交通强省建设

一、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聚焦重点工作推进政务公开。重点围绕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工作、民生实事项目等,结合省政府工作报告中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对社会广泛关注、与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关系密切的事项,主动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及落实情况。认真抓好部、省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中,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公开,包括设计审批、重大设计变更、质量安全监督、交竣工验收等方面的信息。(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着眼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强化主动公开。加快编制完成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各类专项规划,及时公开“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公路水运等专项规划,更好地引领全社会关心支持交通运输规划实施工作。(规划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突出疫情防控推进政务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和要求,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客运场站、交通运输工具、行业从业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以及应急物资运输政策等信息。(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省、部要求,对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公共交通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 进一步加强监管、优化服务。(办公室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持续推进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信息公开。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设为重点,依托“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和监管监察信息系统”,及时公布行业重点领域企业安全生产信用等级,面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安监处牵头,相关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和改进政策发布解读回应

(六)持续加大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围绕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交通强国试点建设、交通创新能力建设、运输服务载体建设、服务社会能力建设、行业治理体系建设、平安交通建设等“七个建设”重点工作领域,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信息公开,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规划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办公室牵头)做好财政信息公开,按照有关要求,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及时公开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有关信息,强化关于“绿通”车辆、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差异化收费等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信息公开,及时将优惠信息对外公开。(财务处牵头)定期更新统计数据,以图表图解等可视化方式展现,并提供下载。(规划处牵头)

(七)不断改进政策解读方式。加强政策咨询服务,积极回应政策执行单位和企业群众的诉求,及时答复厅网站“政务服务”和“互动交流”栏目的建议意见和问题咨询,精准传达政策意图。进一步提升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运行服务质量,按照交通运输部热线工作要求做好回访工作,加强各级12328电话服务中心与12345热线的衔接与转换,及时调整热线归并后工单转办和办理机制,确保热线归并后不断档,接得更好、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更加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落地执行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提升解读工作质量。(应急中心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回应管理,主动收集和回应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评价和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重点对照2021年8项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公开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密切关注涉及交通运输执法、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的舆情动态并及时回应。(政研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扎实做好政民互动。落实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厅长办公会制度,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和决策预公开制度。做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总体情况等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日,参加在线访谈、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政民互动活动。(厅办公室、政研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十)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公布的行政法规国家正式版本,更新厅门户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全面推进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1年底前系统清理本机关现行有效的政策性文件(2016年以后制定的),持续通过厅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集中统一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推进依申请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完善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严格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依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好厅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优化政府信息专栏设置,及时更新栏目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公开平台,强化新媒体办事服务功能建设,做好日常运行维护,通过精准发布政府信息,有效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办公室、政研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政务公开工作保障和落实

(十三)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发挥厅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统筹指导协调推进职责,不定期召开领导小组或办公室专题会议。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加大政务公开宣传,营造良好公开氛围。(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的重要内容。(办公室、法规处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进一步抓好任务落实。认真对照省政府政务公开考核各项标准和要求,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有关处室单位要制定工作落实具体措施,配套建立工作台账,细化分解任务,常态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做到完成一项、销号一项,随时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办公室牵头,厅机关各处室、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21年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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