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46442/2021-005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价格与收费
成文日期: 2021-07-15 是否有效:
发布日期: 2021-07-15 文号: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改扩建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09:13 王传林- 浏览次数: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改扩建段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2021104号),现将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改扩建段车辆通行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改扩建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改扩建段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该项收费属经营性收费,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收费单位应在收费站点的醒目位置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本通知自2021716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3715日。

 

附件: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改扩建段车辆通

行费收费标准表

 关于京台高速公路德州(鲁冀界)至齐河改扩建段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pdf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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