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关于转发《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管理办法》暨开展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普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17 09:35 浏览次数: 分享到:


鲁交科教2021〕9


各市交通运输局、科技局,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厅直属单位,省属交通运输企业,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普工作,展示交通运输科技创新成就,进一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科学素养,推动交通科技创新与科普协调发展,根据交通运输部、科技部《国家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管理办法》(交科技发〔2020〕73号,以下简称《办法》)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普基地认定工作,更有力地支撑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和交通强省建设。现将《办法》转发给你们,并将2021年度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一)认定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联合组织,工作要求、程序参照《办法》执行。

(二)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厅委托省交通运输科技管理服务中心负责申报材料的接收和初步审查工作。

(三)各市交通运输、科技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组织推荐工作,省属交通运输企业,省交通运输厅和科技厅直属单位可直接申报。

二、科普基地认定范围

科普基地的认定范围为省内交通运输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学校等普及相关科学知识的场所,科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综合交通各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的新理念、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各推荐单位严格按照《办法》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或本单位内的交通运输科普基地审核、推荐工作。

(一)申报单位准备《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申报表》、有关附件证明材料和PPT汇报材料(自动播放时长不超过5分钟,内嵌语音解说,文件大小不超过30M),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各主管单位审汇总核本行政区域、本系统或本单位申报材料,报省交通运输科技管理服务中心。

四、评审认定

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对通过会议评审的基地进行现场考核。结合会议评审和现场考核情况,确定认定名单,发文、授牌。

五、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10日(以邮寄日期为准);

(二)纸质版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邮箱。

材料寄送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1877号

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王冬梅    联系电话:0531-85903828

 箱:sdjtkpjd@163.com

业务咨询:

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   杜洪涛   0531-85693118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工作处   董兆选   0531-66777278

 

附件: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申报表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816


附件 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普基地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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