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交科教〔2022〕2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暨开展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需求征集工作的通知》(鲁交科教〔2022〕7号)要求,经单位申报、专家评审,10个项目进入现场评估环节。结合实际情况,省交通运输厅对“小清河五位一体智慧港航物流系统”等第一批4个项目(名单见附件)组织了现场评估。经评估,上述4个项目符合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立项条件,现予以公布。其他项目待专家现场评估通过后再行公布。
各单位要落实工作保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目标实现,树立全省交通运输科技创新工作示范样板,为促进交通运输行业转型升级做出贡献。
附件: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第一批)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1月29日
附件
山东省交通运输科技示范工程(第一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承担单位 | 推荐单位 |
1 | 小清河“五位一体”智慧港航物流系统 | 山东海河港口有限公司 | 山东海洋集团有限公司 |
2 | 济南至潍坊高速公路智慧高速建设科技示范工程 | 山东高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
3 | 复杂地层盾构智能化搭载研发与精细勘察科技示范工程 | 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
4 | 普通国省道高效智慧检测与辅助决策平台示范工程 | 烟台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烟台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