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实施公路建设三年攻坚重点项目优化审批服务十条举措

发布时间:2022-11-04 16: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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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青岛市交通运输局、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市公路建设三年攻坚重点项目优化审批服务十条举措的通知》,用“放管服”改革的办法,进一步深化公路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有力推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早开工、早落地。一是创新推出“分段办”。行政审批部门在依法依规前提下,根据自然资源部门批复的先行用地范围,对公路建设项目分段办理施工许可,推动项目建设“小步快跑”。比如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段改扩建及连接线工程项目,鉴于项目主线长、部分单体工程施工难度大、建设工期紧,市行政审批局依据自然资源部门先行用地批复,通过实施施工许可“分段办理”,对25.7881公顷的先行用地路段办理了施工许可,实现分段审批、分段施工,使该项目提前6个月开工。二是施工许可“减时限”。主动向前延伸服务链条,力争各审批事项均能在具备条件后第一时间完成。发展改革部门对立项方案编制、控制投资等预先指导,确保立项依据充分,项目批复及时;交通运输部门在设计文件编制过程中预先与项目建设单位做好技术审查准备工作;行政审批部门利用项目用地批复办理的“空窗期”,对施工许可的十项申请材料提前介入、逐一指导,确保申请材料齐全时一次性通过,将施工许可办理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缩为即办件,大幅缩短办理时限。三是立项审批“减环节”。对已列入国家和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项目, 以及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的项目,直接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对于无需办理用地用海预审、规划选址的项目,直接申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建设方案及概算;对于部分扩建、改建项目以及为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需紧急建设的项目,直接申报初步设计及概算。四是备案联审“减材料”。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条件备案时,可向交通运输部门同时提出申请,两个事项同步完成联合审查。通过整合相关表单,推行共性数据项自动复用、个性数据项自主填报的信息填报模式,最大程度减少项目单位重复填报,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截至目前,通过实施公路建设三年攻坚重点项目优化审批服务十条举措,潍坊至青岛公路及连接线工程、明村至董家口公路工程、国道204大沽河桥梁工程、青兰高速公路双埠至河套段改扩建及连接线工程等4个重点项目正顺利推进相关前期工作,为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达效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