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式高速公路事故救援主动安全警示机器人的研发及示范应用 科技成果登记表

作者:杜洪涛- 发布时间:2022-12-02 16:0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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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成果登记表

成果名称

自行式高速公路事故救援主动安全警示机器人的研发及示范应用

成果登记号


知识产权


完成单位

序号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1

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号

2

山东金宇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天辰路1188号5楼

3

山东交通学院

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4

哈工大机器人(山东)智能装备研究院

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双山街道绣水大街南首路东B16室

完成人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对成果的贡献

1

 

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总体负责

2

 

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外观设计

3

李玉宝

山东金宇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系统架构

4

 

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系统架构

5

王慧颖

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资料收集

6

夏会军

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数据分析

7

 

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资料收集

8

张加华

山东金宇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系统设计

9

杨奎军

山东金宇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实验实测

10

王文静

山东金宇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实验实测

11

刘华琼

山东交通学院

硬件研发

12

张萌萌

山东交通学院

功能设计

13

咸化彩

山东交通学院

功能设计

14

 

山东交通学院

文字材料

15

 

济南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数据处理

16

 

哈工大机器人(山东)智能装备研究院

设备研发

17

王信尧

哈工大机器人(山东)智能装备研究院

设备研发

18

 

哈工大机器人(山东)智能装备研究院

实验实测

19

 

哈工大机器人(山东)智能装备研究院

实验实测

成果公报内容

 

自行式高速公路事故救援主动安全警示机器人项目针对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严重程度大、波及范围广的特点,分析高速公路发生二次交通事故的机理,着重解决高速公路事故救援过程中如何准确向社会车辆预警、失控车辆闯入救援区域前面向救援人员的预警问题,针对路锥等警示设施、标志警示效果不明显、作用单一、移动性差、使用不便等功能方面的局限性,基于高速公路上危害救援人员的二次事故可控性及可预防性,从交通安全控制的角度出发,设计了面向高速公路救援的自行式主动预警装置,实现对交通事故救援人员视听双重感知预警,旨在降低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路政执法及相关人员人身安全。

通过函审,评审专家组于2022年11月对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自行式高速公路事故救援主动安全警示机器人的研发及示范应用”(项目编号:2021B09)进行了函审验收。专家组认真审查了项目验收资料,形成意见如下:

1、提交的验收材料完整、内容充实,符合该项目的任务书工作内容和工作量,达到了项目验收要求。

2、该项目工作和研究思路清晰、研究目标明确,取得成果真实有效。

1)利用对比分析方法,分析高速公路事故环境下本项研究所面临的问题,研究相关政策和文献,并对现有高速公路政执法安全设备及系统进行优化改进,研究充分合理。

2)开发的“自行式高速公路事故救援主动安全警示机器人智能系统”、“ 警示机器人后台系统”等软硬件系统,从一定程度上能够降低高速公路二次交通事故发生率,保障路政执法及相关人员人生安全。软硬件开发完成度较高,期望投入生产之后能够产生社会效益。

3、依托该项目,研究组已研制高速公路事故救援主动安全警示机器人样机1套;已发表学术论文3篇;已申请专利11项,授权10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1项。

4、项目财务核算规范,项目经费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项目支出没有重大调整支出项目范围、标准合理。

该项目能大幅度提升高速公路事故救援作业的安全性,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对于增强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和反应能力意义重大,对建立具有我国国情特色的交通管理系统方案意义重大,对交通事故研究方法体系的丰富意义重大,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研究工作完成了合同书的各项技术指标,项目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同意通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