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3-03 15:1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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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省交通运输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取得明显的成效。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在部综合执法检查中综合排名全国第二,厅法规处被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司法厅联合表彰为“2016-2020年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先进集体”,厅法规处被交通运输部评为“七五”普法突出成绩单位、“2021年度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通报表扬的基层集体”。

一、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网上学法必学内容和重点普法内容,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举办专题讲座,邀请高校教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门授课。

(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领导。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部署年度法治工作,建立厅主要负责人督办工作机制,对法治工作每半月一督办,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并将相关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同时,将立法、普法、法律顾问、信用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等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三)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开展法律顾问服务50余次。根据国家和省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修订法律顾问服务管理规定,在厅机关选任6名内部法律顾问;6名同志通过公职律师上岗培训考试。

(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贯彻落实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按照“补短板、强弱项”的要求,明确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年度重点任务。制定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对省厅的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规范,明确了“1+15”的应急预案体系。

二、行业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加大

(一)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将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民法典等列为重点学法内容,每人学法不少于40学时。组织民法典和宪法主题学习宣传活动。落实厅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厅党组集中学习了党内法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举办法治专题讲座,讲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举办交通法治政府建设和放管服工作培训班,进行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到法院旁听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进行现场学法。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公布厅普法责任清单和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设计宣传展板,组织答题活动,深入学习《民法典》。制作普法动漫视频,宣传我省行政审批服务和优化营商环境措施。深入企业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推动行业普法扩面增效。开展“水上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在全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等安全领域法律法规。开展宪法宣传和法治宣传月活动,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的宪法宣讲,进行宪法知识展板宣传,与党建活动相结合,深入农村送宪法。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启动“八五”普法工作。

三、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

(一)加强立法工作。完成《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立法前评估,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组织开展《山东省小清河航运管理办法》前期立法调研。对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章中涉及行政处罚特别是罚款的内容开展专项清理。会签、函复省地方性法规草案14件、省政府规章草案9件;函复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10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草案15件。

(二)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印发2021年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合法性审核6件规范性文件。1篇合法性审核意见书被省司法厅评为优秀。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组织清理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的政策措施。对2021年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自查。

四、交通运输依法行政水平明显提升

(一)规范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针对执法中的问题,从源头上改进,从制度上规范。动态调整完善交通运输领域“不罚”“轻罚”事项清单。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办法》《山东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山东省交通运输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并实施。制定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实施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2021-2023年)。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行动指南(试行)》。为全省1.5万余名执法人员采购综合执法制式服装,并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

(二)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山东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加强调研督导检查,及时开展“回头看”。对交通运输领域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上报32条废止、修改等清理意见建议。与专项整治开展前相比,全省交通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下降39.2%,罚款数额下降46.7%,投诉举报数下降46.3%,群众满意度达到98.64%,收到表扬信、感谢信、锦旗等135件。我厅在全国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调度会上作典型发言,在部半年工作总结会上围绕专项整治工作发言。部执法专项整治工作简报先后有10期刊发我省相关信息,对我省经验做法予以充分肯定。

(三)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组织开展全省执法评议督导,对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综合执法改革和专项整治情况等进行全面督导评议,将督导结果通报全省,择优鼓励表扬,促进全省交通运输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提升。加强对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指导,2021年无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无信访积案。不断完善厅长信箱、建议咨询、投诉举报等互动交流栏目,优化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全方位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全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113件,政协委员提案44件,均按时办结,满意度达100%。

(四)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和网站管理制度体系,优化网站栏目设置,增强服务能力,研究制定《厅门户网站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定办法>意见》等,我厅重点工作公开承诺事项连续三年在《大众日报》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全年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3件,全部按时办结。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交通强省、交通重大规划、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输服务等重点工作,认真做好交通运输新闻发布和重大主题宣传,全年以省政府新闻办名义召开新闻发布会5次,参与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6次。加强宣传工作,厅官方微信、微博共发布各类信息1500余篇,在快手和微信平台开通官方视频号,开展直播、发布短视频200余条。

五、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

(一)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对2020年下放的27项省级权力事项开展调研评估,研究解决承接单位提出的有关问题,举办了业务专题培训班,确保下放事项“接的住、管的好、用的活”。全面梳理国家、省级历次取消下放的交通运输行政权力事项,建立交通运输系统取消下放事项目录。指导做好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和事中事后监管衔接工作,规范了市县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后的审管衔接工作。深化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研究制定《告知承诺书示范文本》,及时做好权责清单及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的调整工作。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涉及交通运输领域的6项指标创新突破措施。指导各市交通运输部门参加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切实做好涉及交通运输的有关指标的提升。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定并动态调整山东省交通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强化精准监管,在23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中大力推进重点监管、信用监管的分级分类抽查。加强监管事项同源关联,将279项含省级的“互联网+监管”事项与权责清单、政务服务系统关联协同,实现100%关联。

(四)政务服务能力再提升。做好省级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一窗”受理工作,2021年办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19万余件。优化提升依申请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线上办理流程,进一步压减办理时限和申请材料。扎实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异地通办、电子证照制发应用等工作任务。

六、“信用交通省”建设成效明显

(一)不断完善信用制度体系。加大五大业务领域信用制度建设,起草制定了《山东省道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及配套评分标准和信用档案。制定出台《山东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实施办法》和一系列配套文件,持续推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创新行业信用管理。一是扎实开展“信用交通市”试点。制定出台《山东省“信用交通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对第一批“信用交通市”进行评估验收,与省发改委联合对“信用交通市”试点进行授牌。启动第二批“信用交通市”和第一批“信用交通县(市、区)”创建试点工作,推动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拓展信用管理业务领域。探索在船舶检验领域开展信用评价、联合奖惩等工作。协调推动在船舶过闸领域开展鲁苏跨区域信用监管合作。三是创新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管理。制定制度,建立平台,对2425家重点领域企业开展安全生产信用评价。

(三)提升交通运输信用平台功能。开展山东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数据治理服务,实现了与部省信用平台和省级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道路运输、水路运输、超限许可、综合执法等各业务系统和机动车维修、驾驶员培训等二级业务领域的数据共享。截至2021年12月,平台已归集发布各类信用信息1408万条,数据归集覆盖全省16市,涵盖了超过90%的市场从业主体,初步形成了行业信用大数据资源和信用信息“一张网”。

2022年,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交通运输立法、执法、普法和执法监督等法治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建设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