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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面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的通告

作者:李雪燕- 发布时间:2022-05-18 09:4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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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716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提升数字化服务与监管能力的通知》(交办运〔2021〕25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推行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交办运函〔2022〕49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监管能力和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我省自2022年6月1日起全面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证照种类

我省全面启用的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包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九类电子证照,电子证照样式详见附件。

二、证照生效方式

我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有关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作,证照由山东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系统自动生成,注明核发机关名称,加盖山东道路运输电子证照专用章后生效,通过爱山东APP进行分享和对外展示。

三、证照法律效力

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和纸质证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均为合法证件。为便民利企,申领激活电子证照后,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诚信考核签注、继续教育认定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信息在电子证照上将一并展现,原有纸质证照上可不再签注,未申领激活电子证照的仍需在纸质证照上进行签注。

四、电子证照申领方式

道路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交申请办理营运资质证照材料后,符合条件的,由核发机关制发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制发纸质证照,确需纸质证照的,由核发机关同步制发纸质证照和电子证照。已持有的纸质证照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证照持有人可向证照核发机关申请领取电子证照。下一步,我省将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逐步开通网上申领电子证照渠道。

特此通告。

 

附件:山东省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样式.docx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