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发布时间:2022-05-07 09:29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十三条规定,交通运输等行业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建立健全行业有组织犯罪预防和治理长效机制,对相关行业领域内有组织犯罪情况进行监测分析,对有组织犯罪易发的行业领域加强监督管理。省交通运输厅把组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当作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印发《关于做好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法重要内容和年度法治培训重要内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托车站、码头、工程施工现场等场所,公交、长途客车等交通工具,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LED显示屏等形式,运用网站、微博等多种媒介,广泛开展宣传,深化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