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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实施《山东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

作者:李帅- 发布时间:2022-06-01 09:5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交通运输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并结合山东省实际,省交通运输厅制定《山东省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实施办法》),明确规范预案的编制、评审、审批、备案、公布、演练、评估、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内容。

《管理实施办法》认真贯彻执行《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并进一步补充细化。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在适用对象上,增加有关省属企业应急预案,将其纳入省级预案体系进行管理规范。二是在框架结构上,增加预案评审章节,对评审的专家组成、形式、内容、流程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具体内容上,增加、细化和明确六个具体内容,增加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内容;细化预案审批、备案的相关规定;明确各类预案审批、备案、公布的时间及责任部门;将上级主管部门纳入属地演练评估的责任单位;明确定期评估重点内容、修订情形、评估人员要求;增加培训的主要内容。

下一步,省交通运输厅将督促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扎实开展宣贯培训工作,按照简明、实用的原则,优化应急预案,提高预案质量,提升全系统预案制定和实施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