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创新工作思路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2-07-29 15:33 浏览次数:

近年来,青岛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指示精神,创新思路,统筹谋划,强化保障,持续提升农村公路通达能力和安全防护水平,农村出行条件显著改善,为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强力支撑。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统筹谋划农村公路发展布局。市、区(市)两级将农村公路建设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考虑,科学编制农村公路规划,有序实施“路网提升、道路通达、通行安全保障、融合发展样板、运输服务升级”五大工程,逐步提高路网规划中县乡公路比例、三级路以上比例。结合农村产业发展、客货交通需求和沿线路域实际,推进“农村公路+乡村产业、+农业园区、+乡村旅游、+乡村客货运和邮政”等融合发展。莱西市围绕红色景点资源对农村公路拓宽改造,开通一批红色公交线路;即墨区围绕移风店镇种子蔬菜产业基地、田横镇沿海水产养殖等实施农村公路改建提升,以农村公路带动产业发展,打造一批青岛市级“美丽农村路”,积极争创省和国家级“最美农村路”、“四好农村路”全省全国示范县,全面提高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是加大整合力度,强化农村公路建设要素保障。压实区(市)主体责任,实施“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建立由交通、财政、发改、自然资源等部门组成的“四好农村路”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和资金整合,研究解决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要素保障。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空间规划,高标准编制“十四五”农村公路网发展规划,精准确定农村公路年度用地数量、位置,提前一年谋划部署,完成农村公路前期工作程序的办理,提前解决土地指标等难点问题,牢牢把握了工程建设主动权。各区(市)政府落实财权事权主体主责,抢抓中央适度超前扩大有效投资的机遇,通过发放专项债、贷款,整合农业、国土、环保、林业等涉农资金以及社会各界捐助捐款,拓宽农村公路投融资渠道,确保建设养护资金保障到位。市级层面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性奖补资金,发挥好市级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将“先建后补”调整为“先预拨后清算”,有效缓解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压力。

三是常“报”深“督”严“考”,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科学制定全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考核细则,明确相关部门、镇乡和村在农村公路管理方面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建立“周调度、旬报表、月通报”工作机制,按照每月、重要节点对区市 “四好农村路”建设管理进行考核排名,将考核结果通报全市并计入年终考核,对进度严重滞后的区(市)进行亮红灯警示提示,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导向作用。各区(市)将此项工作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考察干部能力水平的重要方面;市级探索实行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包区(市)督导,按照“一线督导、技术帮扶、协调推进”的原则,旬调度、月检查,推进“十四五”农村公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