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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交法〔2022〕10号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公布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我厅编制了《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厅党组会研究同意,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承办处室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按时完成。
二、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承办处室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书面建议,按程序审议决定。
三、决策承办处室要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做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等工作。
附件: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9月2日
附件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 完成时限 |
山东省沿海港口中长期发展规划 | 水运处 | 2022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