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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报送2022年度交通工程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9 14:03 浏览次数: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报送2022年度交通工程高级专业

技术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通运输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就报送2022年度交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正高级工程师申报范围:各市以及省直各部门(单位)、省管企业等申报交通工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高级工程师申报范围:省直各部门(单位)、省管企业申报交通工程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交通工程高级职称的“现从事专业”为道路机场与桥隧工程、汽车运用、港口与航道、船舶检验、交通工程机械运用、交通信息工程及控制、轨道交通7个专业。

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交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满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交发〔2020〕12号)中规定的相应标准条件专业均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的,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外省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我省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的,需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综合管理部门开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国有驻鲁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的,须经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开具委托函,相关程序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

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有关政策要求

(一)2022年度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条件严格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交发〔2020〕12号)规定执行。

评审依据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不再对所学专业进行限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专业技术人才因工作岗位变动,新旧岗位所对应的职称不属于同一系列(专业),可以申报改系列(专业)职称评审。改系列(专业)职称申报,应当在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经单位考核合格并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的职称标准条件。申报的职称应当与原取得的职称同层级,申报的系列(专业)应当与现专业技术岗位相一致,当年度不得申报高一级职称。改系列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以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依据。

)对符合破格申报条件的交通工程系列正高级、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经破格答辩测评后提交评审委员会单独评审。答辩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重庆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

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交通工程领域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

(九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规定执行。

三、个人申报要求

(一)网上申报

2022年度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继续使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申报人员可登录http://117.73.253.239:9000/rsrc进行注册、填报。该系统登录页面系统使用说明书常见问题,申报人员可下载查看。职称申报评审实行个人诚信承诺制。申报人对本人申报行为负责,承诺申报内容及所提供的材料真实、准确

(二)评审前专业测试

按照创新职称评审评价方式的有关要求,拟采用适当方式组织开展对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前专业测试,全面科学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测试成绩将作为评审评价的重要参考。具体组织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三)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3份(A3纸型从系统中导出并双面打印,以下简称《评审表》)。

2.破格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须报送由2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正高级工程师签字经呈报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的破格推荐附件2)1。(A4纸型双面打印

四、单位审核要求

(一)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申报推荐办法。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效性,做好评前公示工作,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及对申报人的推荐排序并签名盖章。

2.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3.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聘用年限、学历、科研成果、论文、著作等内容是否真实准确。

4.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①不符合评审条件;②不符合填写规范;③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④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⑤有弄虚作假行为;⑥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5.各单位涉及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分别由劳务派遣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在主管部门意见栏填写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参加评审,确保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参评路径统一。

(二)呈报单位材料要求

1.申报人所在单位有2人以上同时申报同一系列等级的,需出具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顺序表附件1)1份,对申报人进行排序,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A4纸型,双面打印)

2.呈报单位在报送材料时,须报送按照各单位推荐顺序从系统中生成打印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A4纸型,单面打印,加盖公章)

3.论文及著作发表出版时间、成果及受奖公布时间等截止到网络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申报材料时,请一次性上报所有材料,不受理补报的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等各种材料。

4.各呈报单位报送材料时,请将所有申报人员材料按照花名册推荐顺序排好,于202210月11日前报送所有评审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五、纪律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

各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我省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及相关审核工作,要对照资格条件逐条逐项把好资格审查关;要严格程序和纪律,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动,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推荐质量和申报工作规范有序。

(二)强化责任追究

在申报、推荐工作中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各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涉嫌弄虚作假、违规违纪的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予以查核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依法依规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其他要求

(一)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二)按照《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要求收取评审费用各呈报单位报送材料时按照要求完成缴款信息填报电子票据开具及统一缴费事项

联系电话:0531-51762218

电子邮箱sdjtgcpwh@shandong.cn

材料报送地点:省交通运输厅科技教育处1306(济南市舜耕路19号)

 

附件:1.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公示情况及推荐顺序表.docx

2.破格申报推荐表(交通工程).docx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99


交通工程职称填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