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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获悉,2023年春运自1月7日开始至2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今年春运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的第四个春运,也是对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的第一个春运。受疫情态势及防控政策影响,春运期间全省客流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随着疫情防控政策的进一步优化,跨区域人员流动性将适时释放,出现一定幅度增长。
经综合研判,预计全省客运总量约为2593万人次,较2022年同期增长9.9%,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57.7%;其中铁路客运量约为1050万人次,较2022年同期增长10.3%,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65.6%;道路客运量约为1031万人次,较2022年同期增长7.6%,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48.5%;水路客运量约为52万人次,较2022年同期增长26.2%,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50%;民航客运量约为460万人次,较2022年同期增长13.5%,恢复到2019年同期的68.5%。在客流构成上,预计探亲流约占总客流55%,务工流约占20%,旅游流和商旅出行分别约占10%;因多数高校已疏散学生,节前学生流对春运客流总体影响较小。
春运期间,山东交通运输系统充分发挥省春运工作机制和物流保通保畅工作机制作用,提前做足各项准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和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顺畅。
一是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出行。加强客流形势动态研判,指导客运企业细化优化运力供给,加大重点时段、热点区域、农村地区运力投放,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干线运输与城市交通间衔接,有效满足旅客出行需求。加强运力储备,遇有大客流等突发事件,及时通过加密班(航)次、开行加班车等方式,提高旅客运输能力和效率。加强路网运行动态监测,全力做好路网运行服务,严格落实假期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公众错峰避峰出行。全力提升旅客出行体验,保持候乘环境整洁,积极关爱帮扶老幼病残孕等重点旅客,推广应用线上购票、电子客票、刷脸进站、扫码乘车等服务,提高进站和换乘效率。
二是保障交通物流畅通高效。严格落实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严禁擅自关停关闭交通物流基础设施,坚决纠正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等做法,确保全省路网畅通、物流运行顺畅。全力保障重点物资运输,加强运力调度,健全运力储备,确保能源、粮食、农机农资等重点物资干线运输和集疏运高效运行,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抗原检测试剂、药品、口罩等医疗物资,以及蔬菜水果、肉禽蛋奶等生活物资运输车辆优先便捷通行服务。做好货车司机、船员等从业人员生活保障,提供饮水、用餐、如厕等基本生活和必要医疗救助服务。
三是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认真实施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领域疫情防控政策,持续做好交通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防疫消毒和通风换气。严格做好交通运输从业人员防护和健康监测,实施症状管理,出现发热等症状,第一时间报告,未排除风险前停止作业。加强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指导各地建立从业人员预备队,加强应急运力储备和跨区域调配,发生大面积感染时及时开展人员整体轮换、运力统筹调配,确保重点枢纽场站不关停、重要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加强乘客个人健康宣传,引导乘客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旅行途中自觉遵守戴口罩、少聚集等要求,避免带症状出行,最大限度减少疫情传播。
四是强化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围绕“两客一危”车辆、港口、城市轨道交通、高铁、民航机场等重点领域,特别是针对疫情条件下交通运输行业长时间低负荷运行带来的风险,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要求,全面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从业人员适任、运输工具适航适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出现极端恶劣天气或突发情况时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妥善做好道路铲冰除雪、抢通保通、通行管控和车辆分流引导等工作。强化值班值守,春运期间,山东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将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及时掌握春运动态,出现突发事件,及时进行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