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700000045046442/2023-0045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 组配分类: | 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 |
成文日期: | 2023-03-14 | 是否有效: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 文号: |
关于转发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有关工作专班:
现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23〕1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和厅内责任分工,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我厅作为牵头部门(之一)的重点工作共4条。具体为:
第7条,请规划处会同公路处、铁机处、水运处、强国示范专班等落实;第28条,请水运处落实;第41条,请公路处落实;第85条,请安监处会同建管处、运管处、水运处等落实。
按照往年工作惯例,我厅作为排名首位的牵头部门的重点工作,各牵头处室要发挥好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其他牵头部门、参加单位,有力有序有效抓好工作落实。
各牵头处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其他各处室单位要结合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厅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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