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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交通运输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和党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精神,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安排,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一、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门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开展专题式、研讨式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和要求。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必学内容及重点普法内容。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党校教授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进行专门授课。组织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各单位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教材,制作学习宣传展板,推动广大干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领导。厅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省委依法治省委工作要点,统筹谋划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建立厅主要负责人督办工作机制,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重大行政决策、立法等法治工作。贯彻落实部、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要求,印发《落实推进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任务分解,逐项落实。2022年6月底召开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视频会议对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述法工作列入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三)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意识,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对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公布。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大件运输、高速公路扩建等10件政策性文件及政府合作协议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开展法律顾问服务100余次,要求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充分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政府信息公开等法律事务工作。
二、加快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制度体系
(一)分类推进行业立法工作。出台《山东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规范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的治理。第五次修改《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开展《山东省小清河航运管理办法》立法前期工作。对《山东省高速公路条例(修订)》进行立法评估。出台规范性文件5件。我厅在全省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二)做好法律法规规章会签和清理工作。会签、函复省地方性法规草案11件、省政府规章草案7件;函复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稿6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草案15件。提请省政府废止3件政府规章。组织清理我厅起草的涉及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0余件。
三、着力提升交通运输执法监管效能
(一)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印发《关于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形成16项、45条具体措施。制定2022年执法长效机制重点工作任务13项,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常态化查纠整改、工作联络、情况通报、调研督导等机制。印发9期落实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工作简报,及时推广宣传好的经验做法。组织全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伍换装仪式,联合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总工会举办执法技能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代训,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实战能力。组织开展全省2022年度执法评估督导,通过网上评查、抽取执法人员进行执法考试、评查执法案卷和实地检查等方式,不断提升督导成效,在部组织的2022年度综合执法检查中,我省综合成绩连续三年全国第二。
(二)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加大对客运领域非法营运、危险货物运输、超限超载等安全隐患高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有力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畅通。进一步完善省会、胶东、鲁南三个跨区域执法工作机制,推广济南市域内跨区域跨层级执法联合协作新模式,成立首个黄河流域交通运输执法联盟,探索解决执法力量不足、分散、执法盲区等难题。积极构建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监管机制,与省文旅厅、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整治,与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联合开展重点活动期间空气质量保障执法工作,推动形成执法合力。强化数据智慧赋能,开发建设省级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符合要求的超限检测站全部安装电子抓拍系统,是全国首个实现公安交通电子抓拍数据互联的省份。大力推进治超技术监控设施建设,加强顶层设计,统一技术标准,逐步构建非现场治超网络。
四、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推动放权赋能。继续推动放权赋能,将12项省级交通
运输行政权力事项委托下放由各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及部分功能区实施。依托省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中的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梳理编制中央和地方层面设定的58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纳入《山东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
(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深入开展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全覆盖常态化实施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23项;经省政府办公厅批复同意,指导济宁、日照、聊城开展“互联网+监管”市级分厅交通运输领域试点,完善全流程监管。在9个市开展交通新业态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揭榜挂帅”重点改革试点工作,我厅作为唯一省直部门在全省座谈会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三)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及提升试点工作。完成厅公章、行政许可专用章、全省道路运输电子专用章及道路运输领域9类电子证照的制发应用工作。落实交通运输领域“无证明之省”建设任务,实现部分常用证照在省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免提交。着力提升行政审批事项“好差评”主动评价率,不断提高办事企业群众满意度,2022年度实现省级办件类评价无“差评”。
(三)优化行业营商环境。印发落实《省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制定《交通新业态领域“综合监管一件事”“揭榜挂帅”重点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在9个市开展试点工作。推动“双全双百”工程事项在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运行、同标准办理,印发《深化“双全双百”工程推进办理网约车驾驶员资格“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实施方案》,指导各市优化“办理网约车驾驶资格”主题场景服务,实现“一套材料、一张表单”。
五、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
(一)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暨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的通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民法典等列为重点学法内容,组织200多名国家工作人员40学时和70名行政执法人员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并观看网上庭审视频。印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试行)》,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推动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组织厅机关人员到法院旁听生产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案件,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开展交通大讲堂活动,对水运等法律知识进行学习讲解。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普法责任清单(2022年版)》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我把法典送到手 人民交通为人民”“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制作与疫情防控有关的民法典知识展板和全行业民法典宣传展板。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依托车站、码头、工程施工现场等场所广泛宣传,深化推进新法的实施。以“诚信兴商,你我共赢”为主题,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宣传“信用交通”惠民便企兴市,推广守约观念。开展“大手牵小手安全伴你走”为主题的水上交通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开展“遵守安全生产法,当好第一责任人”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知识。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山东省法治宣传月活动,制作宣传屏和展板,并为庆祝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宪法与交通运输”普法作品征集活动。广泛动员参加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选送5部优秀动漫视频参加评选。
六、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
(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策解读工作的通知》,对政策解读的责任、范围、程序、内容、形式、载体和监督保障措施等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规定>的意见》,在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率先配套制定了《公共交通企业信息公开申诉处理工作制度》。深入分析近年来依申请公开办理事项,不断规范行文格式和答复用语,起草了6种依申请公开程序处理文书模板、17种依申请公开答复实体处理文书模板,确保答复合法有据、形式严肃严谨。举办了“政府开放日——走进交通重点项目”活动,增进了人民群众与政府的沟通联系。
(二)加强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研究出台《关于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推进行业和谐稳定发展的意见》,建立健全信访稳定风险评估、矛盾隐患排查、首办负责、重大信访信息报送等9项工作机制,受到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表扬。
(三)强化社会监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及时解决群
众合理诉求,不断完善厅长信箱、建议咨询、投诉举报等互动交流栏目,通过12345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热线,全方位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12328监督热线在全国交通运输服务评价中位居前列。全年共承办省人大代表建议76件,省政协提案37件,均按时办结,满意度达100%。针对5件行政复议和1件行政诉讼案件,提出答复、答辩意见,案件均圆满解决。
七、持续加强“信用交通省”建设
印发2022年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和“信用交通市”“信用交通县”建设指标体系(2022年版),指导全省第二批7个“信用交通市”和第一批16个“信用交通县(市、区)”开展建设试点,组织评估验收并联合发改委进行授牌。出台《山东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制度体系。截至2022年年底,我厅信用平台已归集全省各类交通运输信用数据达1450万条,根据部12月《信易交通月报》最新统计发布,我省综合信用指数位居全国前2位。在全行业组织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依托主流媒体、政务新媒体和“车、船、机、路、港、站”等媒介资源,大力传播交通运输诚信文化。我厅拍摄的信用交通短片《让信用成为船舶企业的“通行证”》获得第三届信用山东微视频大赛二等奖和网络人气奖第一名。
2022年,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还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行业法治实践的自觉性不够强;交通运输重点立法项目需要加快推进;交通运输执法规范化长效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执法服务保障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交通运输审管衔接不够精准;行政权力运行需要进一步规范;市县层面的信用交通工作还需拓展深化。
2023年,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统筹推进交通运输立法、普法和执法监督等法治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加强“信用交通省”建设,努力为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