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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石宏伟、朱永超、王鹏程三人在327国道六厂路段巡查时,发现前方一辆自东向西行驶的小型货车车箱货物发生自燃,驾驶员和随车人员正对着火势不知所措。危急关头,执法人员立即停车,没有丝毫犹豫,不顾个人安危,提上执法车载灭火器对自燃小货车辆全力以赴进行灭火施救,阻止火势向车身蔓延,很快就控制了火情。因着火现场紧临路边商铺,人员和过往车辆密集,执法人员果断分散,两人灭火,一人疏导路上行进的人员车辆。同时,为及时消除路面安全隐患,畅通道路,帮助车主对事故车辆上的物质进行了彻底清理。经过20分钟的紧急处置,火势被完全扑灭。由于现场管控措施得力,疏散及时,未造成人员受伤和重大财产损失。交通运输执法人员路遇火情,挺身而出,处置果断,及时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传播正能量,充分展现了交通执法人员“执法为民、为民服务”的高尚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