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创建平安交通建设“一二三四”机制 打造山东示范区高效协同监管“德州样板”

信息来源:交通强国专班 作者:张伟- 发布时间:2024-01-26 14:4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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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德州市围绕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深化交通运输执法领域改革攻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联合公安交警、公路管养单位和属地政府,创建“一二三四”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高效协同监管新格局。重点路段超限率由17%下降到1%以内,信息化手段查扣“黑车”比重达到68%,全市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4.5%、13.5%,国省道公路优良率达99.8%,切实维护了良好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取得良好的行业治理成效。2023年,在全省率先打造高速公路联合执法样板,“5511”治超非现场执法体系被省委依法治省办评选为“山东省2022年度法治为民实事”,违法超限超载治理综合监管入选全省第二批跨部门综合监管“揭榜挂帅”重点改革试点。

一、打造一个路警联合指挥平台,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2023年10月,依托京台高速鲁冀界超限检测站,将高速交警支队信息指挥中心与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非现场执法指挥中心实体整合,打造路警联合执法指挥平台,实行交通、公安执勤人员24小时值守。通过系统对接和信息共享,全面实现道路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信息、道路运输车辆注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办理信息、营运客货车驾驶员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等信息联网查询。在联合治超实践中,路警联合指挥平台与交通、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共同发力,累计布控、处理各类违规车辆908辆,真正实现靶向治超、高效管控。

二、深化域内域外双向联合执法,凝聚协同监管合力

省内跨区域协同执法。与省内沿黄八市共同组建山东省黄河流域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联盟。与滨州市交通运输部门开展治超非现场执法区域协作试点工作,建立治超非现场执法协作机制。2023年以来,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统一部署,先后参与省会经济圈集中执法行动3次,联合公安开展治超、“打非”专项整治行动19次。省际跨区域协同执法。主动对接河北省沧州市、衡水市,签订鲁冀两省三市交通运输高质量融合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完善跨区域交通运输执法联动协作机制,通过执法信息互通、处罚案件抄告,打造共建共管共治的交通运输一体化治理格局。截至目前,已将14000余辆次涉嫌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记入电子信用台账“黑名单”,吊销外省市营运车辆运输证件39件、本市67件,责令22家运输企业停业整顿。

三、强化三方协同路面巡检,释放联合治理效能

构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机构、公安交警部门、公路管养单位三方联动公路巡查联勤联动机制,以共同巡检、错时巡检、科技巡检模式强化全市公路路面动态监管和涉路执法配合。错时巡检时,发现涉及他方职责范围事项的,填报《联动事项告知单》及时告知对方,并根据工作需要提供协助。在违法行为多发时段和开展专项行动期间,对三方进行统一编组,共同处置巡查过程中发现的运输安全、路产管理、养护检查等各类问题。目前,三方联合巡查累计148次,其中专项行动56次,发出告知单312份,综合巡查效率有效提升。

四、创新“四步工作法”,高效治理国省道超限超载

围绕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应用,采取“四步工作法”,对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形成强有力震慑,超限超载现象明显减少,非现场执法系统所涉路段未发生一起因超限运输引发的交通事故。第一步:电话告知警示。对经动态检测涉嫌违法超限运输未按提示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的车辆,安排专人核查情况,电话告知涉嫌违法信息并进行警示教育,确认违法行为的要求及时改正,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第二步:路警高效管控。依托非现场治超系统,对发现经第一次电话告知警示后仍重复超限运输车辆,摸排确定其行驶规律,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实现靶向治超、高效管控。第三步:属地源头治理。对被告知3次及以上的超限运输车辆,按照要求对超限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装载企业、货运企业、驾驶员实行“一超四罚”。同一车辆一年内超过3次超限违章将纳入重点监管“黑名单”并抄告车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步:精准识别查处。发挥科技治超优势,整合货运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与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开发异常货运车辆监控程序,将重点监管车辆再次违法自动报警信息、违法车辆配速定位信息、车辆轨迹信息实时推送至智能终端,实现对违规车辆精准查处,重点路段超限率降至1%以内。


信息来源:交通强国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