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0000045046442/2024-0062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组配分类: 价格与收费
成文日期: 2024-11-23 是否有效: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11-23 文号: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济南黄河大桥车辆通行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3 00:00 王传林- 浏览次数:

济南黄河大桥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济南黄河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2024〕126号),现将济南黄河大桥车辆通行费标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济南黄河大桥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和计重收取超限车辆通行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不超限车辆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超限车辆计重收取车辆通行费。本标准仅适用于符合济南黄河大桥设计荷载范围的通行车辆。

三、济南黄河大桥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按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四、收费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自觉接受交通运输、发展改革等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3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2日。

 

附件:1.济南黄河大桥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

2.济南黄河大桥计重收取超限车辆通行费准

附件1:济南黄河大桥按车型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pdf

附件2:济南黄河大桥超限车辆收取车辆通行费标准.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