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闭环监管 科技赋能 推进货车超限超载全链条治理提质增效

信息来源:交通强国专班 作者:张伟- 发布时间:2024-06-03 10:21 浏览次数:

货车超限超载不仅严重损害公路质量,而且给人民群众出行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围绕服务支撑交通强国山东示范区建设,探索创新监管执法新模式,推进货车超限超载全链条治理,构建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科技赋能、源头治理”闭环机制,联合治超工作考核稳居全省第一梯队。

一、牵住政府治超“牛鼻子”。加强治超工作统筹协调,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治超责任,治超工作由“部门层面”上升为“政府层面”。一是完善联合治超机制。优化调整全市治超工作专班组织架构,分管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并在原成员单位基础上增加工信、自然资源、住建、水务、农业农村、商务等部门,实现治超责任部门全覆盖。各区县全部成立由党委、政府一把手挂帅的治超领导机构,推动全市治超工作“一盘棋”。二是统筹调度指挥。充分发挥治超专班统筹调度职能,定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印发《济南市治理货车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流程》,明确交通、公安部门联合执法职责分工,建立清单式监管台账。邀请检察部门监督治超执法工作,形成“司法+执法”两翼合力。三是强化督导考核。制定《济南市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考核办法》,每月对各区县政府进行量化考核,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打出源头治超“组合拳”。一是健全治超源头监管责任体系。印发《关于加强济南市货物装配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将货物装载源头纳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监管,由镇街对辖区货物装运场所实行“网格化、实名制”管理,建立区划监管网络,落实货物装载记录制度。在全省率先出台《济南市超限超载运输货物装配载源头联合处置实施办法》,建立“政府主导+执法溯源+闭环惩戒”全链条源头惩戒机制,进一步明确区、县政府的属地责任、“溯源执法”、源头惩戒要求,做到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双管齐下,管控责任层层落实。二是摸清货源头和车源头底数。各区、县对辖区内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单位进行摸排,确定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单位名单,做到货源头和车源头底数清、情况明,打好管控基础。实行货物装配载源头政府公示制度,在政府网站公示货物装配载源头单位375家。三是严禁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驶入高速。交通、公安与高速公路运营单位建立“一路多方、联防联控”机制,严厉查处大件运输违法行为。在全省率先建立市域内高速公路闯关行为联合惩戒机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闯关行为,由交通运输部门通过进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约谈等方式加强行业管理,形成源头惩戒有力、线索高效协同、案件处罚闭环的“济南模式”,济南市高速公路超限超载率实现持续归零。

三、打好联合执法“主动仗”。一是集中专项整治常态化。在扎实推进全市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的基础上,全市每月开展1次交通、公安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行动,区、县每月不少于4次。2023年全市累计联合执法678次,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6936起、卸货30.8万吨,查处非法改装358起,执行“一超四罚”案件116起,停业整顿道路货物运输企业40家(今年一季度累计联合执法185次,查处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2067起,查处非法改装案件94起,监管卸载6.5万余吨,执行“一超四罚”案件30起)。二是部门联合执法多元化。全省率先开展由交通、交警、特警三家联合执法,并邀请检察部门监督联合执法行动。积极采用异地执法、错时执法等模式,锁定重点区域和高峰时段,定向布置执法力量,实施集中和精准打击,对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形成了有力震慑。三是跨区域执法协作制度化。成立山东省黄河流域9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联盟,建立跨区域案件协办、毗邻地区执法联动、执法信息共享、重点区域执法并案、公路执法超限黑名单惩戒等5大制度,开展跨区域货车超限超载联合行动7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00余起,彰显“一体指挥、区域协作、集团作战”优势,全市普通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同比下降34%。

四、下好科技治超“先手棋”。一是打造非现治超“一张网”。“十四五”期间全市规划建设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75处,目前已建成57处,44处投用,并在全省率先完成省市区三级治超非现点位数据联网,逐步筑牢治超技术设施屏障。同步建设交警电子卡口与非现场执法系统,与公安部门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车辆信息无缝对接,实现非现场超限检测记录的车辆牌照信息与车辆登记信息相互匹配、识别印证,及时准确追溯违法超限超载当事人,提高执法效率,检测超限率由原来的12%大幅降至目前的1.5%。二是提高非现治超案件办理效能。开通全市首家远程执法服务站,强化线上线下协同监管。针对超限车辆遮挡号牌治理难题,与交警部门打通信息壁垒,实时获取遮挡号牌超限车辆信息,通过智能交通系统识别比对遮挡号牌车辆,第一时间把比对出的违法车辆信息推送至交通执法部门处理,2023年累计比对涉嫌遮挡号牌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达2000余辆次,今年一季度比对600余辆次。综合采取“车管业务锁定”“企业责任追溯”“黑名单追踪”“失信联合惩戒”等措施,非现执法治超立案率达到90%以上、结案率达到70%以上。三是加强非现治超标准体系建设。在全国率先制定出台《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不停车检测系统建设和管理要求》(济南市地方标准),为项目建设提供统一技术标准,夯实治超规范化管理基础。


信息来源:交通强国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