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化运输结构。实施山东省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推进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转铁”“公转水”。开展山东区域铁路运输互保协议签约活动,各市、县(区)与国铁济南局集团车务站段建立联席会、推进会等长效沟通联系机制,提高铁路运输比例。货运铁路形成“四纵四横”骨干网,全部实现电气化,总体布局日趋完善。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沿海主要港口煤炭、矿石等大宗货物集港主要改为铁路、水路运输。2024年度,全省铁路水路货运周转量7089亿吨公里,同比增长1.6%。深入实施世界级港口群建设三年行动,2024年沿海港口吞吐量突破20亿吨,居全国第1位。研究开辟小清河内河港口至潍坊港中港区河海直达航线,目前项目已经申报,正在等待交通运输部审批。
二、建设铁路专用线。印发《山东省货运铁路联网、补网、强链三年行动方案》,推动铁路专用线“进港入园”,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按照“省市联动、政府主导、部门配合、法人负责”原则,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实施“一项目一档案”精准管理,定期开展督导调度。2024年新开工大唐发电等6条铁路专用线,建成济宁龙拱港、董家口港南线、枣庄长河、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等4条铁路专用线。全省铁路专用线总数达到487条、总里程2150公里,大宗货物年运量150万吨以上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通达铁路专用线比例达到87%。
三、引导绿色出行。联合省公安厅、省机关事务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残联开展2024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推广交通运输部典型案例,倡导绿色出行理念,引导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指导济宁、日照有序推进公交都市创建任务,加快创建进程。截至2024年全省城市公交客运量25.3亿人次,城市轨道交通客运量 6.5亿人次。2024年出租汽车新增及更新49157辆,其中新能源占比88.52%,清洁能源占比3.71%;城市公共汽电车新增及更新2011辆,全部为新能源车辆。
四、推进用能清洁低碳转型。印发《山东省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更新补贴实施细则》,支持新购置符合条件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已审核通过100余辆。截至年末,拆解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船舶40艘,共1.75万总吨。截至2024年12月底,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区)快速充电设施占比99%,共有充电桩1700余个、充电车位2500余个,今年新增充电车位500余个。配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
五、提升港口绿色水平。2024年完成海铁联运箱量420万标箱,连续十年居全国第一。推动岸电使用常态化,实现五类专业化泊位岸电设施全覆盖,持续推广岸电使用“一船一确认”。新建6座港区换电站。前湾港区加氢站二期扩能改造完成,加氢能力提升一倍,达到1000kg/d。潍坊港区首座加氢站建设完成。山东港口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平台框架初步搭建完成。将码头公司船舶污染物接收协议签订情况纳入内部环保督查进行督导落实。
六、强化内河船舶污染防治。将内河运输船舶岸电系统受电设施改造纳入大规模设备更新项目,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实施方案,制定了船载装置技术要求。常态化运行山东省内河船舶防污染动态智慧链条式监管机制,进入我省的所有内河船舶全部纳入分析系统,实现船舶水污染物收集、接收全流程、全链条电子联单管理。管控船舶用油质量,明确排放控制区水域船舶燃油加注标准、检查内容和范围,留存加注油样和作业单据,强化供受油作业现场监督检查。设立省级内河水上交通应急物资库,配备补充应急装备和物资。
七、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宣传贯彻,提升行业主管单位和项目参建单位的环保理念。强化信用监管,对交通建设工程严重扬尘污染等情况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纳入信用评价管理。截至2024年12月,国省道在建项目使用雾炮车13570辆次,设置围挡787795米、覆盖网1963万平方米;在役公路使用清扫车10926辆次(其中湿扫车数量8171辆次),洒水车9027辆次,累计投资55366万元。港口采取苫盖、喷淋、隔离、封闭等措施,降低堆场及作业的扬尘污染。
八、强化噪声污染管控。在规划设计阶段加强选线绕避,通过调整线位走向、灵活运用线型指标、优化互通立交布设等措施,尽可能远离声环境敏感点。指导交通项目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围挡等降噪必要措施,现场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运营公路按照标准安装声屏障、隔声窗,种植防噪林带。公路管养单位加强公路养护,保持减振降噪设施的技术状态。
九、降低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督促在建交通项目按照要求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进行进场前核查、登记,进场设备必须喷涂环保码,对老旧机械设备进行报废淘汰,严禁进场使用。山东港口2024年新增新能源机械设备60台,淘汰国二非道路移动机械229台,清洁用能提高到63%。地方铁路共有装载机械和进车车辆159台,其中新能源数量为133台,占比为83.65%。
十、规范危货道路运输。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本质挂靠”清理、规范化提升工程、危货道路运输安全生产集中整治等系统性治理,坚持事前与事中事后监管并重。持续抓好危险化学品、可燃烃等重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并对城镇燃气、危险废物、民用爆炸品、烟花爆竹等危险货物,采取一类一策,实施专项治理。探索建立了危货运输“装、运、行、停”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新机制和“人、车、企”全方位监测评价新模式。深化危货电子运单应用,填报覆盖率达到100%,居全国前列。
十一、推进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铁路专用线建设进展缓慢问题,已完成销号公示,正在进行销号备案工作。针对柴油货车攻坚存在明显短板问题,省交通运输厅持续督促相关省直部门及各市党委、政府开展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排查,筛查淘汰车辆信息,进行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检查。2024年,全省国三车淘汰工作各级成员部门通过运行轨迹核查、遥感监测筛查、人工检测、路检路查、夜检夜查、集中停放地抽测等方式,开展联合执法路检2399次,抽检柴油车49.1万辆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