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船舶检验管理流程,提高全省船舶检验工作一体化水平,我厅起草了《山东籍船舶省内变更船舶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联系人:刘畅,电话:0531-51762727;
2.电子邮箱:sjtsycj@163.com;
3.通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17号山东省交通运输事业服务中心,邮编:25000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