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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2SD202109250309号群众举报件整改任务的
销号公示

信息来源:公路处 作者:高雅- 发布时间:2025-04-27 16:16 浏览次数:

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鲁办发〔2022〕11号)有关要求,我厅承担的山东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2SD202109250309号群众举报件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现进行销号前公示。

一、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反馈:济南市章丘区绣惠镇南套村,村庄距离高速公路只有几十米,而且大货车经过时房屋在震动,噪音很大。

二、整改目标

减轻高速公路运营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三、整改措施

进一步优化声屏障设计,加快声屏障施工进度,尽快完成声屏障的增设安装工作。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9月在G20青银高速章丘(刁镇)收费站A匝道AK0+527-AK0+707范围内增设声屏障180,对声屏障下边缘与地面间的缝隙进行了封堵;

2.每天对该路段进行一次日常巡查,做好该路段路面管护工作,尽量减少道路异常状况导致的噪音污染;

3.每月至少一次对该路段的声屏障进行巡查维护,及时修复或更换老化、破损的声屏障构件。

五、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情况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邀请有关专家于2025年2月8日在济南市组织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50309)整改销号现场验收会。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相关单位的汇报和意见,审阅了相关资料,运营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认可的整改措施,完成了G20青银高速章丘(刁镇)收费站A匝道AK0+527-AK0+707段180米声屏障增设安装,整改任务已完成,专家认为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省交通运输厅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427日至5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人:焦鹏飞,联系电话:0531-51762278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9号。


编辑:焦鹏飞
信息来源:公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