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鲁办发〔2022〕11号)有关要求,我厅承担的山东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D2SD202109020032号群众举报件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现进行销号前公示。
一、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反馈: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办事处星河城小区,小区东侧10几米处是南北方向的京沪高速路,高速路未安装隔音护栏,车辆通行产生的噪音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小区与高速公路是同步建设的,至今已经有两年多的时间未解决噪音问题,多次反映但未解决。
二、整改目标
减轻高速公路运营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三、整改措施
1.为降低运营期公路的噪声污染,按照有关标准及规范,在高速公路西侧设置声屏障等予以降噪。
2.加大协调力度,尽快完成该路段拟设置声屏障的安装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发现破损及时维护,确保声屏障设施完好,降低噪声影响。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21年9月份已完成设计K481+310.2~K481+732.7、AK0+146.7~AK0+224.2主路侧及服务区A匝道侧约500米声屏障安装(含既有声屏障200米);2021年10月15日完成AK0+224.2~AK0+489.2服务区A匝道新增南延265米声屏障安装, 共计完成765米路侧声屏障的安装;
2.2025年1月份已完成服务区匝道对应主线路段K481+800~K482+000靠近小区一侧200米声屏障的安装;
3.每日开展道路巡查不低于一次,做好该路段路面、桥梁伸缩缝等日常管护工作,尽量减少道路异常状况导致的噪音污染;
4.每月至少一次对该路段的声屏障进行巡检、维修维护,及时修复或更换松动、老化、破损的声屏障构件;
5.在日常养护、维修工作中开展科学施工,减少因施工和交通拥堵而产生的噪音。
五、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情况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邀请有关专家于2025年2月8日在济南市组织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D2SD202109020032)整改销号现场验收会。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相关单位的汇报和意见,审阅了相关资料,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认可的整改措施,完成了K481+310.2~K481+732.7、AK0+146.7~AK0+489.2主线及服务区A匝道西侧共计765米声屏障的增设安装(含既有声屏障200米),同时完成了A匝道对应主线路段K481+800~K482+000靠近小区一侧200米声屏障的增设安装,声屏障设施完好,无破损,满足使用要求,整改任务已完成,专家认为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省交通运输厅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5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人:焦鹏飞,联系电话:0531-51762278。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