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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X2SD202109230270号群众举报件整改任务的
销号公示

信息来源:公路处 作者:高雅- 发布时间:2025-04-27 16:21 浏览次数:

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鲁办发〔2022〕11号)有关要求,我厅承担的山东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2SD202109230270号群众举报件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现进行销号前公示。

一、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反馈:济南市莱芜高新区李陈庄、星河城、姜家庄社区东侧高速路噪音污染问题,我们三个社区东侧的京沪高速噪音污染。要求安装全封闭隔音设施,从根本上解决噪音问题。

二、整改目标

减轻高速公路运营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三、整改措施

2021年9月18日,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针对此类噪声扰民问题召开噪音处置咨询论证会,专家一致认为:“高速公路车速快、车型复杂、危化品车辆不限行,易发生车祸引起火灾。若采用全封闭声屏障,一旦发生危化品泄露,易燃易爆气体发生爆炸的概率极大,不仅对运营的高速公路造成重大的安全事故,对附近小区、工业园区等均形成严重的危害”,因此,该路段高速公路不应设置全封闭式声屏障,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1. 为降低运营期公路的噪声污染,经专家论证按照有关标准及规范,在京沪高速公路西侧增设765米声屏障(含既有声屏障200米)等予以降噪,尽快完成该路段剩余路侧声屏障安装;

2.在服务区匝道对应的主线路段靠近小区一侧增设部分声屏障;

3.持续加强设施维护工作,对沿线声屏障等设施加大巡检频率,对缝隙、破损及时维护补损。

四、整改完成情况

1.20219月份已完成设计K481+310.2~K481+732.7、AK0+146.7~AK0+224.2主路侧及服务区A匝道侧约500米声屏障安装(含既有声屏障200米);20211015日完成AK0+224.2~AK0+489.2服务区A匝道新增南延265米声屏障安装, 共计完成765米路侧声屏障的安装;

2.2025年1月份已完成服务区匝道对应主线路段K481+800K482+000靠近小区一侧200米声屏障的安装;

3.每日开展道路巡查不低于一次,做好该路段路面、桥梁伸缩缝等日常管护工作,尽量减少道路异常状况导致的噪音污染;

4.每月至少一次对该路段的声屏障进行巡检、维修维护,及时修复或更换松动、老化、破损的声屏障构件

5.在日常养护、维修工作中开展科学施工,减少因施工和交通拥堵而产生的噪音。

五、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情况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邀请有关专家于2025年2月8日在济南市组织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30270)整改销号现场验收会。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相关单位的汇报和意见,审阅了相关资料,有关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认可的整改措施,完成了K481+310.2~K481+732.7、AK0+146.7~AK0+489.2主线及服务区A匝道西侧共计765米声屏障的增设安装(含既有声屏障200米),同时完成了A匝道对应主线路段K481+800~K482+000靠近小区一侧200米声屏障的增设安装,声屏障设施完好,无破损,满足使用要求,整改任务已完成,专家认为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省交通运输厅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427日至5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人:焦鹏飞,联系电话:0531-51762278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9号。


编辑:焦鹏飞
信息来源:公路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