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鲁办发〔2022〕11号)有关要求,我厅承担的山东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X2SD202109230235号群众举报件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现进行销号前公示。
一、整改任务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反馈:举报人家在济南将军路177号,金色雅居北区4号楼5单元,北侧紧邻G35高速,夜间高速噪声影响休息,多次反应未解决。
二、整改目标
减轻高速公路运营噪声对沿线居民的影响。
三、整改措施
1.查阅金色雅居环评(验收)报告,确认防噪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到位的由济南市政府责成开发商予以整改。
2.结合济南黄河公路大桥扩建工程的实施,在零点立交改造的相关路段,按照标准规范及环评报告要求,责成建设单位设置相应降噪隔音设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噪音影响。
四、整改完成情况
2022年6月在G35济广高速零点立交段进行全面改造,对零点立交段K1+713-K1+810,G1K0+000-G1K0+391,DK0+357-DK0+616,HK0+000-HK0+436,BK0+980-BK1+380,G4K0+100-G4K0+430共设置声屏障共计1913米。
五、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情况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邀请有关专家于2025年2月16日在济南市组织召开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举报件(受理编号X2SD202109230235)整改销号现场验收会。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现场,听取了相关单位的汇报和意见,审阅了相关资料,建设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认可的整改措施,完成了G35济广高速零点立交段1913米声屏障安装,整改任务已完成,专家认为具备销号条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实名向省交通运输厅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7日至5月13日(共10个工作日)。
联系人:焦鹏飞,联系电话:0531-51762278。
联系地址: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