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省交通运输厅起草了《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增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立法质量,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发送电子邮件:sjtystzcfgc@shandong.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9号,邮编:250002。请在信封上注明“《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字样。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
附件:
附件1.关于《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的说明.doc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