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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比对试验的通知

发布部门 : 发布时间 : 2026-04-10 19:00:00 浏览次数:7841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验证质量检测机构及授权工地试验室的能力,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23年第9号令)要求和省厅工作安排,我中心决定组织开展2026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比对试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织单位: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厅工程中心”)

承办单位: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省交科院”)

二、参加比对试验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范围

参加比对试验范围为省内持有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含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及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已取得备案通知书的工地试验室(含2026年计划交工项目)。具备上述条件的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应全部参加比对试验,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的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市级交通质监机构或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审核后,由厅工程中心统一审定

三、比对试验内容及方法

(一)橡胶支座抗压弹性模量比对试验

1.试验方法:公路桥梁板式橡胶支座》JT/T 4-2019

2.检测依据:《202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板式橡胶支座抗压弹性模量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BG-BDSY-2026-004)

3.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机构

(二)钢结构焊缝质量比对试验

1.试验方法:《焊缝无损检测超声检测技术、检测等级和评定》(GB/T 11345-2023)

2.检测依据:202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钢结构焊缝质量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BG-BDSY-2026-005

3.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水运工程材料甲级水运工程结构甲级检测机构。

(三)沥青软化点、针入度、延度比对试验

1.试验方法: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JTG 3410-2025

2.检测依据:《202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改性沥青软化点、针入度、延度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BG-BDSY-2026-006)

3.参检测单位水运工程材料甲级、水运工程结构甲级、公路工程乙级、丙级检测机构及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

(四)标线抗滑值比对试验

1.试验方法:《道路预成形标线带》GB/T 24717-2009

2.检测依据:《202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标线抗滑值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BG-BDSY-2026-007)

3.参检测机构:公路工程乙级检测机构

水泥凝结时间比对试验

1.试验方法:《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与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346-2024

2.检测依据:《2026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及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水泥凝结时间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BG-BDSY-2026-008)

3.检测单位:公路工程丙级水运工程材料乙级、丙级检测机构及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

四、比对试验组织形式

(一)集中比对

钢结构焊缝质量与标线抗滑值比对试验采用现场集中比对方式。

(二)发样比对

橡胶支座抗压弹性模量比对试验,水泥凝结时间比对试验,改性沥青软化点、针入度、延度比对试验,采用发样比对方式。

五、比对试验时间安排

(一)比对试验任务下达

2026410日,厅工程中心通过“山东省交通建设工程智慧监管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智慧监管系统”)下达比对试验任务,同时在“智慧监管系统”内发布比对试验作业指导书比对试验评分标准比对试验确认参加表(见附件)

(二)确认参加

2026416日前,请参加比对试验的检测机构及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确定检测人员,填写比对试验确认参加表,智慧监管系统-【能力验证】-【比对试验】的比对试验参数任务中确认“参加”或“不参加”,并不参加书面申请扫描版或比对试验确认参加表盖章扫描件word版上传至【附件列表】。同时在智慧监管系统”对参加比对试验的检测人员进行注册,并上传比对试验所需仪器设备。

2026421日前,厅工程中心确认参加名单。

(三)组织培训

2026422日组织线上培训,详细解读作业指导书以及比对试验通知相关内容,对试验过程中关键技术进行分析。

(四)现场集中比对试验

1.报到时间:202642812:0015:30。

2.报到地点: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1877号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综合服务楼1楼)。

3.参加人员:参加比对试验人员应是检测机构登记注册人员,均须持有相关专业试验检测职业资格证书,且持有试验检测师证书的不少于1人。现场报到时需提交检测人员身份证、试验检测证书复印件及检测人员在部省系统注册截图。现场报到时发放现场集中比对试验资料。

(五)机构发样比对试验

2026422日至30日,省交科院向参加发样比对试验的检测机构和工地试验室邮寄比对试验样品、视频存储U盘及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各参加单位收到样品后,需认真检查样品状态,及时填写被测样品接收状态确认表并扫描上传智慧监管系统

2026620日前,各参加单位按照作业指导书及相关标准要求,在各市级交通质监机构(或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现场见证下完成比对试验,并将比对试验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和结果报告表在完成试验当天通过“智慧监管系统”上传,比对试验视频存储U盘需邮寄至省交科院。

(六)结果公布

2026731日前,公布比对试验结果。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级交通质监机构负责本行政辖区内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的监督协调工作,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负责本项目工地试验室比对试验的监督协调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监督时间,保证比对试验顺利开展。

(二)加强比对试验管理

1.比对试验是检测机构资质延续、信用评价及双随机抽查的重要核查内容,请各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高度重视并认真完成比对试验工作。

2.参加比对试验的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须如实上比对试验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和结果报告表,严禁串通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

3.比对试验视频录像是现场见证、事后追溯和比对试验结果判定的依据,参加单位需对比对试验全过程进行视频录像,录像画面清晰,突出重点数据显示和操作。

4.对于无故不参加比对试验比对试验弄虚作假提交无效报告的检测机构及工地试验室,比对试验结果按“不合格”处理。

(三)加强监督见证

各市级交通质监机构、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单位,应安排人员对比对试验全过程进行现场见证,见证人员应熟悉作业指导书要求,并在比对试验结果报告表上签字,未经见证人员签字视为无效报告。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工程中心联系人:郑学秋0531-51762629;迟圣函0531-51762609。

省交科院联系人:魏敏0531-85903951、18560620719,王翠雪0531-85903813、15963126544。

省交科院邮寄地址:济南市历城区港西路1877号。

 

附件: 1.2026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比对试验确认参加表

       2.2026在建高速公路项目工地试验室比对试验确认参加表

       3.钢结构焊缝质量集中比对试验确认参加表

       4.标线抗滑值集中比对试验确认参加表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2026410

附件:2026年度比对试验用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