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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公路水运工程基桩完整性检测数据采集直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 发布时间 : 2026-09-08 10:14:08 浏览次数:107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范基桩完整性检测行为,持续提升基桩完整性检测原始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同时借助“人工智能”手段,对基桩检测原始数据进行质量核验和辅助分析工作。“鲁交基桩直传核验平台”已完成联调联测,具备全面应用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1.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基桩完整性(声波透射法)检测业务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机构),按照本通知要求实施检测数据采集直传。


2.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基桩完整性(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业务的检测机构,于每个季度的最后一周向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指定邮箱报送基桩完整性(低应变反射波法)检测台账


二、实施时间


2026年9月10日起,正式上线“鲁交基桩直传核验平台”。各有关检测机构应于9月20日前完成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信息登记、原始数据采集APP安装和现场应用测试等准备工作。自9月20起,实施范围内的基桩完整性(声波透射法)检测数据须通过平台实施采集直传。


三、机构及检测人员信息登记


请各检测机构以单位名义统一办理平台使用登记,按照《检测机构信息填写清单》(附件1)填写检测机构基本信息及参与基桩完整性(声波透射法)检测的人员姓名、手机号码等信息,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由后台技术人员完成注册后,将账号密码通过邮件发送至检测机构邮箱。


平台完成信息配置后,相关检测人员可使用登记手机号码登录平台。检测人员新增、变更或信息变更的,检测机构须及时更新登记信息。


四、数据采集直传要求

(一)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对应

开展基桩完整性(声波透射法)检测时,检测人员通过“鲁交基桩直传核验平台”与现场检测设备连接,直接采集检测过程中形成的原始数据。直传数据包括工程项目、检测机构、检测人员、受检桩等基本信息,以及现场检测形成的原始波形、检测参数等相关数据。

直传数据应为现场实际检测形成的真实采集数据,并与受检基桩、检测剖面和检测过程准确对应,不得以其他基桩数据替代,不得将同一组检测数据重复用于多个基桩,不得通过复制、拼接、篡改等方式形成非现场真实采集数据。

(二)规范现场数据采集

现场检测应严格执行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检测方案和仪器操作要求,并按照《公路工程基桩声波透射法检测数据采集要求》、《水运工程基桩试验检测技术规范(见附件2)规范测点间距、换能器提升速度、波形质量、关键参数设置、重新采集及异常区段局部细测等检测行为,确保原始数据完整、有效。

(三)及时完成上传数据

具备网络条件的,应在现场检测过程中或检测完成后及时上传原始检测数据,并确认数据上传完整。因施工现场网络条件等原因无法实时上传的,可按照平台要求采用离线采集,应在检测完成后48小时内完成上传。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上传的,经委托单位确认后,由检测机构提交情况说明。

(四)完整保留过程信息

平台对检测开始、检测结束、数据上传等关键时间节点进行记录,并在检测开始、结束等必要节点采集检测作业定位信息,用于检测过程追溯和数据质量核验。具体平台操作方法按照《“鲁交基桩直传核验平台”APP操作指南》(见附件3)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应用准备

各检测机构应高度重视基桩检测数据采集直传工作,明确相关负责人,按时完成检测人员信息登记、APP安装、现场测试和内部培训,确保相关检测人员熟悉平台使用方法和数据采集要求检测机构提前配备满足平台运行要求的安卓移动终端,避免正式实施后因终端系统不兼容影响现场采集

(二)压实检测机构主体责任

检测机构应严格履行检测质量主体责任,对检测行为及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数据采集直传作为加强检测过程管理和数据质量核验的重要手段,不改变检测机构及检测人员依法依规承担的质量责任。对检测过程中出现的数据异常,应及时分析原因并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处理确需重新采集或开展局部细测的,应如实上传相关检测数据保留过程记录。

 (三)加强数据质量核验

工程中心将依托鲁交基桩直传核验平台”,对上传数据的完整性、检测参数合理性、检测过程规范性及异常情况等开展核验分析。对发现的数据异常或检测行为异常,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提示和核查。有关检测机构应及时做好问题核实和整改工作。


六、联系方式及地址


厅工程中心地址:济南市舜耕路19号303室


联系人:迟圣函,电话0531-5176260918766131205


邮箱:shiyanjiancebu@shandong.com


平台技术支持:刘强,15588661020

 

 

附件:1.检测机构信息填写清单

2.公路工程基桩声波透射法检测数据采集要求

3.“鲁交基桩直传核验平台”APP操作指南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2026年9月6


附件1:检测机构信息填写清单_20260908101307A150.pdf

附件2:公路工程基桩声波透射法检测数据采集要求_20260908101324A151.pdf

附件3:“基桩直传核验平台”APP操作指南_20260908101345A15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