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 发布时间 : 2021-03-26 09:04:10 浏览次数:29
关于开展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的通知
职公函〔2021〕8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公路(水运)造价工程师注册机构:
为了满足取得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人员执业的迫切需要,经研究,现就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以后取得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临时沿用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注册工作要求和流程进行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变更注册和替代注册。
二、交通运输工程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工作可参照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注册工作要求和流程,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切实负责。
三、各注册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注册工作稳定有序,不得向申请注册人员支付费用。
联系人:张琳奇,电话:010-65299033,传真:010-65299043,电子邮箱:zhanglq@jtzyzg.org.cn,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甲240号通联大厦五层,型号:100029。
附件:交通运输工程一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2021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