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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部门 : 发布时间 : 2022-09-30 14:34:37 浏览次数:19

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试验检测机构从业行为,推进行业自律,推动我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行业高质量发展,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厅工程中心”)近期拟开展2022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时间

1.检查范围:在山东省注册且持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的试验检测机构,抽查比例为全省试验检测机构总数的20%,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以下机构将作为本年度重点检查对象:

1)2022年参与等级评定、换证复核及机构地址变更的机构;

2)2021年度比对试验结果为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及往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问题较多的机构;

(3)工地试验室检查存在问题较多的母体机构;

(4)2021年度信用评价中机构自评未扣分或者得分较高的机构。

省交通运输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过的试验检测机构,本次监督检查不再纳入。

2.检查时间:11月1日至12月15日

二、检查人员组成

检查人员由厅工程中心人员和试验检测专家组成,专家从厅工程中心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技术专家库随机邀请。

三、有关要求

1.各试验检测机构认真开展全面自查整改,整理好相关资料,积极配合检查,检查期间应正常开展工作,不得停工待检。

2.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检查人员要规范现场检查行为,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不得超越检查范围和权限,不得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检查结果将作为2022年度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采信依据。

4.检查期间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履行各项廉政规定,并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人:郑学秋,电话:0531-51762629

电子邮箱:zhengxqiu@shandong.cn。

 

附件:2022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2022年9月30日


附件

 

2022年度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

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根据厅工程中心2022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安排,结合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监督检查依据

1.《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

2.《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标准》及《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评定及换证复核工作程序》(交安监发〔2017〕113号);

3.《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交安监发〔2018〕78号);

4.其他相关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二、监督检查形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形式

检查工作采取线上动态核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看、询问及考核现场试验操作等方式进行。检查完成后,现场反馈检查意见,并填写《山东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意见反馈表》

(二)检查时间安排

1.10月30日前,各试验检测机构对照监督检查内容完成自查整改;

2.11月1日至12月15日,厅工程中心组织检查;

3.12月16日至12月31日,汇总检查情况,形成最终检查结果。

三、监督检查内容

1.2022年等级评定、换证复核及机构地址变更现场评审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比对试验“基本满意、不满意”机构整改完成情况,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

2.《等级证书》使用的规范性,有无转包、违规分包、超范围承揽业务和涂改、租借《等级证书》的行为;

3.检测机构能力变化与评定的能力等级的符合性;

4.原始记录、试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规范性和完整性;

5.采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是否合法有效,样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要求;

6.仪器设备的运行、检定和校准情况;

7.质量保证体系运行的有效性;

8.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试验检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真实性;

9.依据职责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内容。